1、各塔的升塔应按固定的次序进行,每次升塔后可能相交的各塔应留有与相邻各塔均不小于5米的安全高差。各塔的升塔顺序及最小相对高差见下页表。
2、工地所有管理人员应全员重视塔吊作业的安全工作。
3、塔机的使用由总工长或由总工长授权的管理人员统一调度。
4、各塔信号采用不同的频段,且固定使用,不得随意更改。
5、每天上班前,塔机班组长必须对各塔塔吊司机及信号人员作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其签字保证。
6、各塔的信号人员和塔司应固定,每塔只接受本塔信号人员的指挥,各塔塔司有权拒绝来自非本塔信号人员的指挥。
7、各塔信号人员在进行指挥时,应密切注意周围各塔的动向,当有可能发生碰撞时,应采取信号延时等防止碰撞的措施。
8、各塔塔司在进行转臂动作时,应密切注意周围各塔的动向,当有可能发生碰撞时,应采取动作延时等防止碰撞的措施。
9、特别是4#塔,在转臂时切记要避开6#塔塔身,如必须从6#塔处转臂时,必须注意小车的位置,以防吊线碰撞6#塔。
10、下班时,各塔应将小车收至塔身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