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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式起重机的特殊安全保护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6月16日

 在以下特殊场合使用的葫芦式起重机,除了应具备常规安全保护措施,还应具有适应特殊场合使用的特殊安全保护措施。

  (一)在易燃易爆场合使用

  在易燃易爆场合必须使用专用的防爆葫芦式起重机,应具有以下特殊安全保护措施:

  ①所有的电气元件不得有裸露部分。

  ②防爆葫芦式起重机常温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5M?。

  ③轨道接地连接电阻值不大于4?。

  ④所有的防爆电气设备(开关箱、手电门、行程开关及接线盒等),均应具有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颁发在有效期内的防爆合格证。

  ⑤为防止因机械摩擦或碰撞产生火花及危险温度造成危险,对防爆葫芦式起重机裸露的具有相对摩擦运动的部分采取限速措施,如钢丝绳与卷筒的卷入速度和葫芦小车及大车的运行速度均不得大于25m/min。

  ⑥钢丝绳表面不得有断丝现象。

  ⑦运行轨道接头处应光滑平整,车轮运行中不应有冲击现象。

  ⑧如工作环境金属障碍物较多时,为避免吊钩与金属障碍物发生碰撞,应在吊钩滑轮侧板外表面标出警告字样如"禁止碰撞"、"触地"等。

  ⑨制动器均应安装在具有防爆性能的外壳内部。

  (二)在吊运育毒、危险、贵重物昂的场合使用

  有些葫芦式起重机用来吊运军用物资、航天设备、放射性物品,这些物品要么十分贵重,要么十分危险,因此要求葫芦式起重机动作要一稳再稳,安全再安全。为此,用于这种场合的葫芦式起重机必须具有以下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l)断轴保护为防止万一电动机轴断裂,第一制动器制动失效,造成吊载失落事故,应在起升卷筒轴上增设第二制动器(机械式)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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