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技术>> 机械安全>>正文

塔式起重机使用中的安全技术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6月16日

  9、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10、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1、操纵各控制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矮转向另一个方向。财政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2、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走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不、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离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米,起重机距离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米。

  13、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4、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

  15、起吊作业中司机和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指挥信号不明或无指挥不吊;超负荷和斜吊不吊;细长物件单点或捆扎不牢固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六级以上强风区无防护不吊;三物体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固不吊。

  16、塔式起重机运行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的规定执行。最基本的要求是:起吊前,先鸣号,吊物紧张从人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将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严禁超载,当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严禁同时做二个动作及左右回转范围不应超过90度。

  17、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18、塔机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不准悬在空中。并对塔机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电源等一一加以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19、塔式起重机的装拆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方能够作业。装拆前,应编制专项的装拆方案并经过企业技术主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同时要做好对装拆人员的交底和 。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