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一般安全措施
1、塔机起重驾驶应有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应有专职指挥员持指挥证指挥,任何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均不得私自指挥塔吊。
2、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3、夜间作业,必须要有充足的照明。
4、塔机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所有电器设备外壳应与机体妥善连接。
5、工作前应检查传动部分润滑油量及各限位和保险装置。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修理。经运转正常后方可开机使用。
6、驾驶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
7、禁止越级调速和高速时突然停车、回转。
8、当机械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停车。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禁止在操作中调整或检修。
9、工作完毕吊钩上升到限位,小车收进。所有控制器必须扳到停止位置。切断电源,锁好电箱。
10、6级以上大风,停止塔机操作使用。遇有台风警报上旋式塔机用四根缆绳拉住塔身上部。
11、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少于3米;多塔作业时,任意两台塔吊任何部位间距不得小于2米。
12、与兄弟单位加强协作,相互配合、礼貌歉让。
五、停用时的相关措施
1、安全员每天准确掌握气象预报及风向,在塔吊司机下班时,统一将两台塔吊的大臂停置于顺风方向。
2、夜间值班人员,密切关注大臂前端风向红旗的变化及塔吊大臂的转向。发现情况及时,通知安全员及塔吊司机。
3、发生风向改变时,塔吊司机应立即将塔吊大臂置于顺风方向,并将吊钩下放,将钢丝绳与地面固定桩锁牢,防止因风向突变而发生塔吊碰撞。
4、严禁任塔吊自由转动,造成碰撞。
5、遇有检修、附墙、顶升作业时,提前一天通知其他塔吊,以避免在塔吊在检修、附墙、顶升作业高危作业环境下时发生碰撞。
六、其它
1.与5#楼、8#楼项目部共同制定本措施,有不完善之处及时调整。
2.措施制定后,即对相关责任人(安全员、塔吊司机、指挥、夜间值班人员)进行交底并签字。
3.施工现场遇有突发事件需要协调程序步骤:
塔吊指挥——安全员——项目经理——监理——甲方
4.每月由监理、甲方主持召开塔吊管理专项工作会议,相互沟通,发现并及时处理解决危险隐患,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