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控制措施
1.1参加施工的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包括民技工必须接受入场前 ,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2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劳保着装,并佩戴好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1.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1.4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施工,技术安全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1.5施工作业前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1.6施工中做好“三工”活动和班前“危险预知”活动,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1.7现场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工器具,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1.8高处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固定位置应安全可靠,并尽量高挂低用。
1.9爬梯、平台、通道等必须牢固可靠,临空面、悬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网。
1.10施工设备、工器具等应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
1.11起重、运输设备操作人员作业前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1.12转运及起重作业前应对起重或捆绑用具及设施进行检查,正确选择和使用,并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确保其安全性符合要求。
1.13大件吊装必须严格执行吊装方案,统一指挥,协同配合。
1.14构件对接时禁止用手探孔找正。
1.15电气系统通电调试时,必须有两人同时作业,其中一人监护。
1.16起重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并佩带袖标,并且指挥明确,信号清楚统一,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服从管理,统一行动。
1.17安装(拆除)部位应设置安全作业警戒线,并派设安全警戒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1.18施工现场应悬挂必要的安全标识牌。
1.19安全人员应坚持现场巡视,发现违规必须及时制止和处理。
1.20安装(拆除)作业中,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雪、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2具体控制指施
2.1技术交底
2.1.4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进行技术交底,使参与安装(拆除)项目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了解本起重设备的特点、结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工期进度计划要求,并对起吊手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和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因施工人员不熟悉施工工艺而造成各类伤害。
2.1.2在安装(拆除)过程中可以组织多次技术活动,但无论何种形式的技术交底都必须做好“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并在生产过程中检查落实,避免施工人员技术上工艺上的失误造成人为伤害。
2.1.3工程技术人员应制定出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督促落实,确保措施到位。
2.1.4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深入现场检查,对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及时组织处理,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