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副井井筒新敷设的80对通讯电缆和60对光缆需要在下井口出罐侧和-593中央泵房管子道打眼吊挂。为保证电锤打眼期间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一、 时间:2010年11月16日--11月17日
二、 作业地点:-593下井口出罐侧及-593中央泵房管子道
三、 作业方式:电锤打眼
四、 安全措施:
1、作业前先清除工作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木屑、棉纱、油脂、煤尘等)。
2、作业前先准备好两个灭火器和太平小桶放在现场并找好水源。
3、电锤搭火、拆火由专职电工负责,并选择合适的电源,电源线距工作地点保持最短距离。
4、作业前瓦斯检查员检查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作业前,安全负责人将便携挂在距工作点5米的位置。
6、电锤打眼时,应保护好沿线的电线、电缆。
7、停送电安排专职电工负责,一旦出现异常,立即断电。
8、电锤打眼时应站稳扶好,不可用力过猛。
9、距井筒距离不得小于5米内严禁作业,确需作业时必须带好保险带,作业完毕后,设专人在作业地点检查十分钟,安全可靠方能离开现场。
10、本措施由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并由相关工作人员签字后才能开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