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吊
1.汽车吊装作业,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种租赁资质和租赁合同等证件齐全有效。吊车司机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当信号不明或不清对,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不得盲目开车或起吊。
2.汽车吊应停放在安全坚实的平地上。
3.汽车吊在作业或行走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要保持安全距离。
4.汽车吊需在公路上行驶时,应认真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5.汽车吊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不得在倾斜的地面行驶和作业,汽车吊的作业位置应离沟渠,基坑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6.汽车吊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开,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档位置。作业前应首先检查发动机传动部分,作业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部分是否正常,当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严禁酒后作业;作业时应设有三员(即:吊车架驶员、操作员、指挥员)。
7.汽车吊作业时要全部伸出支腿(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与地面的倾斜度在无负荷时,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需插上
8.汽车吊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吊梁作业时,应先吊离地面50~100毫米进行试吊,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9.作业中发现吊机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象出现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空载进行调整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10.汽车吊行驶前必须按照规定收放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严禁在底盘走台上站立、蹲坐人员和堆放散装物件。保持中速行驶避免紧急制动。行驶起伏路面时,必须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1.遇有大雨、大雾或六级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吊机露天作业。冬季施工前,先要检查所有制动装制,并对机械进行预热
12.汽车吊架梁时,施工现场负责人要安排专人进行防护,其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必须封锁路面,路口派出防护员进行防护,更不得在吊起来的梁体下面进行作业,严禁汽车吊运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