⑷ 作业前必须了解焊接与切割工艺技术以及周围环境情况,对焊、割机具作认真检查,严禁盲目施工。
⑸ 严禁在带压容器或管道上焊接及切割。严禁在易燃场所和盛装有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容器、车辆上进行焊、割。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定时轮换休息。
⑹ 固定式、移动式电焊机和电焊变压器的外壳以及开关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⑺ 电焊机所用的电焊钳(把)及导线绝缘必须良好,不得有损坏现象。严禁用竹片等绑夹作电焊钳(把)使用。
⑻ 焊接与切割作业点应设置防弧光和电火花的挡板或围屏,以免伤害他人。
⑼ 在密闭或半密闭的工件内焊割时,必须有三个以上通风口,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并有专人监护。
⑽ 火源(火点)、乙炔发生器(乙炔瓶)、氧气瓶每两者间距应大于或等于l0m。
⑾ 焊割后的灼热工件不准堆放在电焊钳(把)线、焊枪软管旁,也不准电焊钳(把)线与焊枪软管绞在一起,以免发生事故。
⑿ 工作后应切断电源和气源,盘收电焊钳(把)线和焊枪软管。清扫工作场地,做到工完场清。
⒀ 焊接设备应设置在固定或移动式的工作台上,焊机各接线点应接触良好,并有可靠的独立接地。
⒁ 焊把线长度应不超过50m,连接到焊钳上的一端至少有5m绝缘良好橡皮软导线。严禁将焊把线切成两截,只带一头下班,以免重新接上后漏电伤人。
⒂ 清除焊渣、飞溅物时,必须戴平光镜,并避免对着有人的方向敲打。
⒃ 工作时禁止将焊把线缠在、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当焊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触摸导电部分。
⒄ 电焊机的熔断器应单独设置,禁止两台或两台以上的电焊机共用一组熔断器。
4、金属结构安装作业安全
⑴ 闸门连接板和轴销,应在闸门未竖立前预先装配在上下门叶上,在进行连接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安全的位置,手不得扶在节肩或连接板吻合面上。
⑵ 闸门上的临时吊耳、爬梯必须焊接牢固,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⑶ 在卷扬筒上穿钢丝绳和在钢丝绳上涂抹油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⑷ 启闭机在机械设备尚未安装完毕时,电气设备不得接通电源。
⑸ 构件在运输过程中要垫稳绑扎牢,禁止叠放,防止变形。
⑹ 构件存放中要垫稳,防止倾倒和滚动伤人。
⑺ 构件拼装摆放,必须垫平放稳,禁止用脚踩撬扛施工。在可能滚动或滑动的物体前不得站人。
⑻ 在构件或设备吊装到基础就位时,工作人员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得探入其接合面,以防扎、挤伤。取放垫铁时,手指应放在垫铁的两侧。
⑼ 组装大型构件,连结螺栓必须紧固,点焊部分必须焊按牢固,园形工件应固定卡稳。
⑽ 构件或设备吊装就位摘除吊钩前,应利用基础螺栓固定或焊接临时支撑,否则不得摘除吊钩。
⑾ 临时起吊设备,必须通过计算,否则不得起吊。
附件
1、 安全员证件复印件;
2、 特种作业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