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活动 | 危险点及危险源 | 危害结果 | 控制措施 | |
1 | 起重人员 | 带民工作业,监护不 力或让民工独自工 作,自己串岗、溜岗 | 人身伤害 设备伤害 | 1、明确责任,加大查处力度。 2、加强民工的
,提高其自 我保护能力 3、严禁民工指挥吊车 |
指挥人员对机械性能 不熟悉,指挥不清, 信号不明 | 设备事故 | 1、加强对指挥人员的培训。 2、指挥人员严格按规程办事,指挥 信号明确、清晰 3、指挥、操作配合协调 | ||
2 | 起重工具 | 起重工器具、索具未 检查,以小代大 使 用 |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 1、加强检查、监督,加大处罚力度 2、严禁降低安全系数使用,禁止以小代大使用。 3、未检查严禁使用 |
3 | 吊件绑扎 | 起吊带棱角的物体 时,因千斤绳的滑移 而致使千斤绳断丝、 断裂 | 人身伤害 | 1、严禁无关进入。 2、在棱角处加垫包铁或软木等。 3、严禁吊物下站人。 |
吊耳或绑扎千斤绳强 度不够 |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 1、加强教育,严格按规程作业。 2、查询设备技术资料,确认设备吊 点,计算确认千斤绳与吊物的有 效核载后方可作业。 | ||
千斤绳锈蚀、断丝 |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 1、使用前必须检查索具。 2、千斤绳满足安全要求 3、锈蚀、断丝的千斤绳必须报废 | ||
4 | 大件吊装 | 起吊受风面积大的物 体时,物体与臂架碰 撞 | 设备事故 | 1、起吊前加拉溜绳,防止空中旋转 2、应选在风速低的天气下起吊 3、作业中加强监护 |
5 | 吊车扳起、放倒时 | 扳起、放倒不符合要 求 |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 1、使用对讲机统一指挥,起扳、放 倒过程中机械重要部位有专人监 护 2、场地清理干净,四周不能堆放设 备材料,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
6 | 两台机抬 吊 | 两吊车抬吊重物。措 施不完善或指挥失 误, 吊机配合不协 调,两机吊点受力不 均匀 |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 1、方案有详细计算,技术交底时, 应交代清楚。 2、加强理论学习,让指挥人员懂的 相关力学知识。 3、统一指挥,每台吊车专人监护 4、指挥明确,信号清晰 5、操作司机与指挥配合协调 6、严禁单绳起吊,应用双绳锁吊 7、检查确认后,方可指挥起吊 8、起吊时,严禁将手、脚靠近物体 9、严禁手扶千斤绳起吊 10、做好防物件挤压滑落伤人 |
7 | 汽车吊作业 | 汽车吊作业完毕,收 腿、转向、倒车 | 设备事故 | 1、明确责任,加强司机与起重人员 的配合 2、起重人员应配合汽车吊司机做好 收车、清场准备 |
汽车吊作业时支腿未 全伸,支腿基础不牢 |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 1、搞好起吊前的检查工作,作业中 起重人员加强对支腿的监护 | ||
上升限位失灵,吊钩 冒顶 |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 1、交接班加强检查,确保限位可靠 2、作业中,加强监护 | ||
8 | 工机具、 器具 | 选用不当 |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 1、严把进货关,杜绝使用“三无” 产品 2、按照安全工作规程和技术措施要 求,正确配备,合格选用 |
管理不当 | 1、建立健全台帐,专人管理。 2、全部挂牌,标示齐全,摆放整 齐、有序,外观整洁。 | |||
使用不当 | 1、使用前需要进行外观检查,对于 外壳、手柄破损和电缆或软线损 坏的电动工机具不得使用。 2、使用前进行型号、外观检查,坏 的进行更换维修。严禁“以小代 大”、超负荷使用。 3、正确操作、使用工器具。 | |||
9 | 高处作业 | 人员未进行体格检查 人身伤害 | 人身伤害 | 1、高空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进行身 体检查,合格者上岗 |
未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或未正确使用 | 人身伤害 | 1、必须着装正确,牢系安全带。 2、禁止穿硬底鞋。 3、传递工具使用传递绳。 | ||
10 | 人力、机 械敷设电 缆 | 电缆盘放电缆不牢固 平稳 | 人身伤害 | 放缆架 荷载用符合电缆盘质量,不 得在松软地面放置放缆架 |
敷设电缆前,未检查 支架托 | 人身伤害 | 1、敷设前必须认真检查支架托 2、不牢固支架补焊后,方可敷设电 缆 | ||
高处敷设电缆,无安 全措施 | 人身伤害 | 站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放电缆,工作 人员应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牢固处 | ||
带电区域敷设电缆 |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 1、办理工作票,采取安全措施并设 监护人 2、防止误入带电间隔或误碰带电 体,电缆穿入带电盘时有专人引 入 3、带电区域采取隔离措施 | ||
电缆通过孔洞、管子 或楼板时,无人监护 | 人身伤害 | 1、电缆通过孔洞、管子或楼板时, 两侧专人递接、监护。 2、入口侧人员要防止手被进行中的 电缆带人孔内而受到伤害,出口 侧人员不得在正面接引。 | ||
人员组织不当 | 人身伤害 | 1、对参加电缆敷设人员特别是临时 工进行教育培训,交待安全注意 事项 2、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 3、放电缆的人应在电缆一侧,人员 距离合理分布,禁止在地面上拖拉电缆。 | ||
11 | 电缆头制 作 | 物体打击 | 人身伤害 | 1、抬运物体时,人员应相互配合。 2、制作接头时,接头井边应留有通 道,坑边不得放置工具材料,传 递物体注意递接、递放。 |
熔胶、化铅或使用喷灯时烫伤 | 人身伤害 火灾事故 | 1. 熔胶、化铅时严防水滴带入熔锅内引起暴溅伤人。 2. 工作完毕时及时灭火,清除麻包油纸油纱等杂物。 3. 喷灯使用完毕应立即放气,待冷却后方可装箱。 | ||
电缆头开剥时,操作方法不当,被刀具伤害 | 人身伤害 | 1. 工作人员使用刀具时,应当掌握力度,并注意开剥方向。 2. 锯割或开剥电缆时,非作业人员不得靠近。 | ||
12 | 参与施工人员 | 身体健康状况不良 | 人身伤害 | 1. 参与施工人员尤其是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高处施工体检合格 2. 患有高处作业禁忌症(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以及经诊断不适宜作业者)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
没有接受三级
| 人身伤害 | 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经过项目部三级安全入场教育,否则不得参与项目施工。 | ||
没有参与作业交底 |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 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本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参与作业。 | ||
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 1. 严格落实项目施工作业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从事作业、指挥。 2. 方案中没有涉及到的安全规定必须以行业规定和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进行。 3. 加大现场监督检查,消除各类违章与违章指挥行为。 | ||
13 | 环境与气候保障 | 现场环境没有经过严格检查、确认 |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 正式施工开始前必须落实施工环境检查、确认。 |
吊装作业过程风速超过10米每秒(超过四级风力) |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 风速超过10米每秒(超过四级风力)时必须停止一切露天吊装和高处施工。 | ||
吊装作业过程突然起浓雾、下雷暴雨等 |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 浓雾、雷暴雨天不得进行露天高处施工和一切吊装作业。 | ||
雨后施工没有进行环境隐患排查 |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 雨后从事露天施工必须重复进行作业环境安全性检查确认。 |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