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安装队
单位负责人:刘永响
技术负责人:张华峰
编制日期:2010年9月 日
井下烧焊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安装队 施工地点:-600至-700机巷
单位负责人:刘永响 措施编制人:张华峰
施工内容:烧焊强力皮带机头 施工时间:2010年9月 日至 9月 日
因我队在-600至-700机巷强力皮带机头在安装调试期间,由于在施工过程中需进行烧焊固定设备,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
一、安全技术措施
1、 派专人到库房领取氧气、乙炔,在运输过程中,氧气、乙炔不得同车运输,且两车的间距不少于5米;
2、 氧气、乙炔在井上、下运输、装卸过程中必须专人跟车,严禁震动冲击;
3、 在入井前,仔细检查气带、气枪是否完好,不完好严禁入井;
4、 氧气、乙炔在使用时必须用专用工具打开,严禁用其它工具代替;
5、 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巷道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
6、 现场有供水管路,且有专人负责撒水,现场必须备有2台合格的干粉灭火器;
7、 在作业地点下方用不燃性设施接住残余火星;
8、 工作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严禁施工;
9、 在施工前,专人清除作业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离明火不小于10米;
10、 各种气带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气,严禁泄漏或沾染油脂;
11、 施工时,氧气瓶、乙炔瓶要妥善放稳,防止倾斜和滚动;
12、 在施工时,氧气、乙炔带必须整齐的挂在气割处的上方;
13、 焊机的接线、拆线必须是专职电工作业,并保证接线可靠
14、 在作业过程中,安检员、瓦检员现场监督,必须每半小时向调度室汇报现场安全、瓦斯情况;
15、 气割工必须戴防护眼镜,手套等防护用具;
15、 必须有专人现场指挥协调,不安全不生产;
17、 施工前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
18、此措施不详之处,按《煤矿安全规程》及领导审批意见一并执行。
二、危险源辨识及控制办法
1、施工现场存在油污、易燃物品,易被焊渣引燃。控制办法:施工前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对现场用消防水进行彻底的清理;
2、烧焊期间未正确使用防护措施,导致弧光伤人。控制办法:烧焊、切割时,戴好防护面罩;
3、其它事宜未尽,现场负责人根据现场具体情况进行辨识及控制。
矿 审 批 意 见
机电科:
通风科:
调度室:
安检科:
总 工:
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