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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木工机械伤害事故分析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9月14日

        1、木工机械伤害事故的特点
        随着木工机械广泛应用于建筑、工厂木模具加工、家具行业、家庭装修业等领域,由于木工机械都具有高速运动的特征,木工机械自动化程度低,木工机械操作人员技能和安全意识不足等多方面原因,其伤害类型主要集中在刀具切割,在发生的木工机械伤害事故比例中占60%以上,刀具崩击木料、木材反弹等导致的物体打击伤害和挤压伤害等其他伤害类型合在一起占约40%。
        天然木材的各向异性的力学特性,使其抗拉、压、弯、剪等机械性能在不同纹理方向有很大差异,加工时受力变化较复杂。木工机械多刀多刃,刀轴转速很高(圆锯片可达4000r/min),木工机械自动化程度低,多为手工进料式敞开作业,当操作者手推压木料送进时,由于遇到节疤、弯曲或其他缺陷,不自觉地发生手与刃口接触,造成割伤,甚至断指。
        事故发生时间。机械事故几乎都是突发花木工作业的正常操作期间。事故发生时,机器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极少发生在机器的故障状态或辅助作业(如更换刀具、检修、调整、清洁机器等)阶段。
        事故波及范围。刀具的切割伤害一般是个体伤害,只涉及操作者或意外接触刀具的个人;木料的冲击或飞出物的打击伤害有时木仅关系到机器的操作者,还可能波及附近机器和其他人员。
        事故加害物。绝大多数事故是由刀具引起的切割伤害;其次是由被加工物引起的,由机床本身问题而导致的事故较少。
        事故高发机械种类。我国对木工机械事故缺乏精确统计,基本情况是:占第一位的是平刨床;第二位是锯机类(主要是圆锯机和带锯机);第三位是铣床、开榫机类,但后两者比前两者事故率要低得多。
        事故场所特点:木加工场地内粉尘多、噪声大、振动大、工人劳动强度大、易烦躁、疲劳、容易造成操作者注意力不集中而容易引起工伤事故。
        事故伤害部位:通常是手指,手掌,飞出物击中头部的发生率较低。
        2、伤害类型和发生原因
        2.1刀具切割伤害。
        由于木材的天然缺陷(如节疤、虫道、腐烂等)或加工缺陷(如倒丝纹)引起切削阻力突然改变;木料过于窄、短、薄,缺乏足够的支承面使夹持固定困难;手工送料的操作姿势不稳定等原因,木料在加工中受到冲击、振动,发生弹跳、侧倒、开裂,都可能使操作者失去对木料的控制,致使推压木料的手触碰刀具造成伤害。
        2.2零件、刀具及木料飞出物打击伤害
        1)刀具、锯条在高速运转过程中,切割遇到疖疤或木料残留铁钉等物质,导致刀具崩溅、乱扎、锯条“放炮”或断条、掉锯、木材崩屑飞出。如果安全防护装置设置不当,崩落物在惯性作用下飞出伤人。
        2)机床上零件飞出会造成伤害。例如,木工铣床和木工刨床上未夹紧的刀片、磨锯机上砂轮破裂的碎片等。如果安全防护装置设置不当,刀片、砂轮碎片在惯性作用下飞出伤人。
        2.3木料反弹及侧倒伤人
        由于木材的含水性或疤疖引起夹锯又突然弹开;由于弯曲木料经加压处理校直后,在加工过程中弹性复原等多种原因,都有可能造成木材的反弹伤人;由于木料的不规则外形,在锯切割分后重心位置改变引起侧倒;木料发弹和侧倒时,人员站位不当,易导致物体打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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