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在斜巷内进行巷道维修、其它大型工程施工及提放大件时另编措施经审批下发后方可施工。
9、钢丝绳、插销、三环必须按规定定期做试验。
10、钢丝绳每月必须涂油一次。
11、斜巷的地辊按规定设置,保证转动灵活,保证钢丝绳不得磨轨枕。12、在斜巷使用的钢丝绳,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不合格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13、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二)钢丝绳检修工
1、钢丝绳检修工必须由合格的机修工担任。
2、钢丝绳检修工每天必须对钢丝绳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好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时通知绞车司机停车、并电话汇报本单位值班领导,再由本单位值班领导组织人员对其进行处理,待处理好后再对钢丝绳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钢丝绳在使用期满一个季度前,钢丝绳检修工必须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便于安排时间剁绳送检)。
4、钢丝绳检修工每天必须对天轮进行检查维护。
(三)绞车司机
1、绞车司机在操作绞车前先电话通知把钩工检查绞车的各连接紧固装置、电铃信号等,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准备启动绞车。
2、提放信号规定为:“一点停车、二点提升、三点下放、四点慢提、五点慢放、连续乱铃掉道或有事、一点长铃停止提升”,绞车司机听到清晰准确的信号后先送上红灯和语音报警器示警后,方可按信号指令启动绞车。
3、绞车在运行过程中绞车司机必须集中精力、注意观察绞车的运行情况、手不离操作手把及操作按钮,如收到不明信号应立即停车,待电话询问清楚原因后方可由提放段的信号工重发信号恢复提、放工作。
4、绞车司机严禁不带电放车,停车后绞车司机必须刹紧制动闸 并切断绞车电源。
5、绞车司机在正常的提、放作业时,要做到匀速行车,绞车提升运输速度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6、绞车司机在正常的起、停钩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到缓慢。
第三部分 平巷轨道运输安全运行保障措施
平巷运输线路长、事故点多、人的不安全行为多发,为了保证平巷轨道运输安全运行制定以下措施。
一、 平巷推车
一)、人力推车一般规定
1、用人力推车的间距时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距离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距离不得小于30 米。
2、坡度大于7‰时,严禁用人力推车。
3、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严禁低头推车。
4、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发出信号。
5、推车人推车严禁将手放在车体的两帮推车。
6、严禁放飞车。
7、推车停止后必须用木楔掩好车,严禁用矸石或铁料掩车。
二)、主轨大巷内人力推车
1、主轨大巷(井底车场、主运输石门、辅助运输石门、西轨大巷)在正常情况严禁人力推车,特殊情况下必须经过井下调度和调度指挥中心同意后并有相应措施方可人力推车。
2、井下调度员必须熟悉主轨大巷内的存车和机车运行情况,确认具备人力推车条件后方可允许大巷人力推车;主轨大巷人力推车必须由推车人和调度员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人力推车。
3、车场内人力推车必须在推车地点40米范围外设置警戒,以防车辆进入车场;当有车辆进入车场后要及时停止推车。
4、主轨大巷在人力推车时,井下调度员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合理安全调度机车,机车严禁进入人力推车区域。
5、严禁在主轨道大巷采用人力推大件车。
6、采用人力推车,车内物料堆积高度不得妨碍视线,否则严禁人力推车。
7、推车人必须时刻观察前方道路和顶板完好情况,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停止人力推车。
8、人力推车所推车辆不得停放在道岔上,必须距离道岔1米以外并不得妨碍正常运输。
二、平巷轨道运输
1、主运大巷要求水沟畅通、盖板齐全、稳固,无杂物、无积水、无淤泥,管线电缆按标准敷设,对井下要害区段和三角带(岔口)必须装备行车安全报警信号,并声光具备。
2、各主运大巷、在拐弯处、岔口、风门等主要区段应安装要求设置路标、警牌和安全报警信号并声光具备。
3、机车司机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和运输各种管理规定进行操作,必须持证上岗。
4、机车运行时,司机必须把防护链挂好,机车时间必须在车停稳后方可上下,严禁在机车运行时上下,严禁在机车运行时将肢体露出车外,司机和押车工在驾驶室内必须坐姿端正,严禁在列车行走中在驾驶室内站立。
5牵引列车或机车单独时,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机车在运输巷道内停车时严禁熄灯,司机离开机车时必须取下手把、扳紧车闸,在有坡度的地方停车还必须打可靠的车掩。
6、机车应符合完好标准,灯、闸、喇叭、制动装置、控制器完好。
7、主运大巷轨道必须符合《窄轨铁路轨道铺设标准》。
8、除矿安排的检查人员、机运部管理人员、运输队安排的大巷从事文明生产和清理水沟人员外,其他人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走,严禁在轨道间行走。
9、生产技术部顶板管理和顶板巡查人员,调度所检线路人员、机电防爆检查和线路巡检人员、通防部各工种(包括测风工、瓦斯检查工)、井下机电队巡检人员、瓦斯抽放队巡检人员必须经井下调度同意并签字方可在大巷内作业,其他人严禁在轨道内随意行走,多人一起行走在人行道时必须靠大巷一侧排成一排。
10、需要在主运大巷施工的单位必须提前一天向机运事业部申请并有安检,调度等职能部门审批后方可安排施工,在施工前必须经井下调度同意并签字,在施工地点前后40米之外设置警戒并有专人看守,备齐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并投入使用方可施工。
11、施工人员在大巷内施工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机运事业部
20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