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郑大峪沟鑫泰煤业有限公司井下隐患整改已批复,需恢复副井天轮正常运行,为保障恢复与运行期间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名称:安装副井天轮恢复正常运行。
二、施工时间:2011年10月29日
三、施工负责人:高政利
参加施工人员:王明明、魏雪冰、曹现国、常存才
四、安全技术措施
1、对副井绞车电控进行全面检查,保证绞车“八大”保护正常。
2、对副井绞车机械部分认真检查,并更换润滑油。
3、所有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
4、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学习并现场指挥安装调试。
5、由安全员现场监督落实措施的执行。
6、施工期间副井口10米范围内任何人不得随便进入。
7、在井架平台作业的人员必须穿工作衣、戴安全帽、穿防滑鞋、系合格安全带,严禁饮酒后及精神不振人员进行此项工作。
8、作业人员上、下井架必须集中精神,手抓牢,脚蹬实。
9、作业人员登上井架平台后,必须将安全带系在井架护栏上,并将携带的工具用绳连在身体上。
10、吊链起天轮时,速度不得过快,要慢起轻放。
11、天轮到位后,必须上螺栓紧固,严禁少上或漏上。
12、天轮安装完毕后,要及时清理平台上的杂物,然后下井架。
13、进行试车,绞车各个部件运行正常后,方可收工。
14、绞车运行后,要对主提升钢丝绳进行认真检查,确保钢丝绳安全使用。
15、安装天轮施工及试车期间,矿领导现场带班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16、副井运行前要对井上下信号联系系统进行检查,保证联系畅通。
17、副井运行时,严格控制绞车速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4m/s。
18、副井绞车运行时,副井底信号工离开井底3m,以防坠物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