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2.4 冷再热管道系统
a. 当机组在低于额定转速时,如果有水进入或可能进入冷再热管道或高压排汽管,应立即紧急停机;
b. 当机组在额定转速、空负荷或带负荷时有水进入或可能进入冷再热管或高压排汽管,并遇有振动、差胀、上下缸温差或其它必须停机的信号时,应立即紧急停机。
此时若没有其它停机信号可以不停,但需要排除进水来源。
6.2.12.5 抽汽与给水加热系统——处理方法同冷再热管道系统。
6.2.12.6 汽封系统
当汽封系统为辅助汽源供汽时,需保证:
a. 必须是过热蒸汽,过热度应>14℃;
b. 轴封处转子金属温度与轴封汽的温差应<110℃;
c. 投辅助汽源前应进行充分暖管,以保证蒸汽通过时不被凝结。
6.2.12.7 给水泵汽轮机的汽源
a. 当给水泵汽轮机停机时,其供汽管道上的疏水阀必须自动开启;
b. 如果给水泵汽轮机切除时,所有的供汽阀必须关闭。
6.2.12.8 启动及运行中凝汽器水位不宜太高,停机后应防止凝汽器满水;
6.2.12.9 防止高、低压加热器疏水调节阀失灵、保护失灵、管道破裂满水经抽汽管道进入汽缸;
6.2.12.10打闸停机或事故跳闸时,应注意检查各抽汽逆止门是否关闭。
6.3 防止汽轮机严重超速事故
6.3.1 在静态时对主汽门进行试验,确认开启、关闭灵活、无卡涩,关闭时间<0.3秒。其他各汽门活动试验能使汽门关闭;
6.3.2 在静态时对高压调节汽门进行试验,确认开启、关闭灵活、无卡涩,关闭时间<0.4秒。其他各汽门活动试验能使汽门关闭;
6.3.3 各抽汽逆止门,高排逆止门联动关闭迅速严密;
6.3.4 整套试运前油循环应结束,油质符合标准,运行中防止油中带水。EH油管道不应通过环境温度高于65.6℃的地方;
6.3.5 运行中应尽可能提高蒸汽品质,防止门杆结垢卡涩;
6.3.6 机械超速试验前,主汽门,调门严密性试验须合格;
6.3.7 机械超速试验前必须先进行OPC试验及110%电超速试验合格;
6.3.8 机械超速试验时,机头必须有专人监护,如果转速超过3360r/min应立即手动打闸停机;
6.3.9 超速试验时,最好能控制主汽压力<9.0MPa,避免在高参数下做超速试验;
6.3.10 甩负荷试验时,DEH系统及其各项保护需能可靠投入。
6.4 防止断油烧瓦、大轴及轴瓦的拉伤磨损
6.4.1 启动及停机前应试验各油泵工作正常,联锁保护可靠;
6.4.2 交流保安电源应可靠,直流油泵的电源应能保证全容量运行1小时以上,必须经常监视蓄电池的电能储存情况,以保证紧急停机时有足够可用的直流电源。直流油泵在检修期间不允许主机启动运行;
6.4.3 交流润滑油泵启动后要注意观察油泵出口压力和油泵电机电流的变化情况,防止空载运行;
6.4.4 冷油器投入及切换时应放净空气,操作上宜缓慢进行,并由专人监护,防止误操作;
6.4.5 定期检查冷油器水侧出口有无油花,冷却水压应低于油压,防止冷油器泄漏引起油中带水;
6.4.6 排烟风机应连续运行,但油箱负压不能太高,以防轴封汽被吸入油箱,造成油中带水;
6.4.7 油净化装置应投入运行,定期化验油质;
6.4.8 运行中应派专人巡回检查各轴承油流情况,油压应正常,轴承温度,回油温度应在允许范围内;
6.4.9 在油循环工作中,应尽可能地增大油温变化幅度,加强管道振打工作,使系统得以充分清洗;
6.4.10 油质经化验合格后,方可冲机;
6.4.11 机组试运行期间,润滑油滤网必须投入,旁路切除。
6.5 防止设备超压
为防止设备超压,除氧器、高低压加热器水侧、汽侧安全门及其它所有安全门,在正式投入前应提前整定好。
6.6 防止氢爆炸
6.6.1 发电机及氢系统周围10m之内严禁明火作业,有检修工作时应办理工作票,检查合格后可进行工作。现场应设有投氢运行、严禁烟火等警告牌;
6.6.2 发电机充氢前,漏氢试验合格;
6.6.3 使用置换法充氢,试运中应经常检测发电机漏氢量;
6.6.4 平衡阀、减压阀、差压阀等应能可靠工作,调整密封油油压高于机内氢压0.084MPa;
6.6.5 发电机充氢运行时,排烟风机应连续运行。
6.7 防止误操作
6.7.1 现场应悬挂符合实际的系统图,以便随时查用;
6.7.2 运行人员应经过培训,了解设备性能及结构,熟悉系统,掌握运行规程及试运措施,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6.7.3 由生产单位对运行设备及系统各阀门进行编号、挂牌,并标明开关方向;
6.7.4 试运前,由生产单位会同安装单位有关人员做好试运系统与施工系统的隔离工作,对重要的隔离阀门应挂牌上锁;
6.7.5 设备及系统的检修要实行工作票制度,由运行人员做好断电、系统隔离、放水(汽)泄压等安全措施;
6.7.6 凡属运行系统及设备,除当值运行人员按规程操作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7. 说明
7.1 机组试运初期可靠性差,生产单位要安排足够数量的、经过培训的人员参加试运工作,加强巡回检查,消除隐患;
7.2 做好事故预想,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试运指挥组,以便及时研究对策,避免或减小事故程度;
7.3 发生故障时,运行人员应迅速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对事故的紧急处理应按电厂运行规程执行。
8. 附录 调试质量控制点
机组名称:华能太仓电厂4号机组 专 业: 汽机
系统名称:汽轮机防重大事故措施 调试负责人:
序号 | 控制点 编号 | 质量控制检查内容 | 检查日期 | 完成情况 | 专业组长 签名 |
1 | QC1 | 调试方案的编写是否完成 | | | |
2 | QC2 | 调试仪器、仪表是否准备就绪 | | | |
3 | QC3 | 调试前的条件是否具备 | | | |
4 | QC4 | 调整试验项目是否完成 | | | |
5 | QC5 | 调试记录是否完整; 数据分析处理是否完成 | | | |
6 | QC6 | 调试质量验评表是否填写完毕 | | | |
7 | QC7 | 调试报告的编写是否完成 |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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