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台提升机必须每班配备两名培训合格的司机。提升人员时一人操作,—人监护
2、《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的九项保护必须每天进行试验,当班司机对试验结果认可签字后方可开车。严禁甩保护运行
3、主要提升机必须保证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检查检修时间。
4、提升钢丝绳、罐道绳必须每天检查—次。防坠制动绳(包括缓冲绳)、必须每周检查一次。提升钢丝蝇需提前更换或延期使用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03条、405条、406条、407条有关规定执行。
5、单绳缠绕式提升机: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条规定设防撞梁及托罐装置,保证使用可靠。
6、罐笼提升时,井上下安全六必须与罐位及提升信号联锁罐笼到位并发出停车信号后安全门才能打开:安全门未关闭,只能发出联系信号,但发不出开车信号;安全门关闭后才能发出开车信号;发出开车信号后,安全门打不开。罐笼停止位置、阻车器和提升信号系统联锁罐笼未到位,打不开阻车器;阻车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井底使用罐座时,必须设置闭锁装置,罐座未打开,发不出开车信号。升降人员时,严禁使用罐座。
7、提升容器的连接装置及防坠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2、413条要求,并应定期对销轴进行注油。
8、提升机的制动系统传动杆件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9、提升机制动器间隙及空动时间符合《煤矿安全规》第431条要求。每半年必须对空动时间及安全制动减速度进行一次测定和验算。不合规定严禁开车。
10、因检修或特殊提升需甩掉保护或闭锁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司机台及信号工操作台上设置保护及闭锁投运状态显示,检修或提升结束后立即恢复保护及闭锁装置。
11、经国家、省鉴定定型的提升系统各组成部分不得任意改动。如需改动,必须向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组织论证、研讨,确定改造方案后,方可实施。
12、提升系统存在重大陷患的,矿必须制定切实可靠的解决方案井有技术措施,否则不准运行。
13、进行立井井架或井筒作业时,必须编制严格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向每个作业人员贯彻后方可施工。井架或井筒施工项目包括:更换井架天轮、更换主箕斗、主罐笼更换提升钢丝绳、悬挂装置、制动钢丝绳;更换罐道、罐道梁、罐道绳;更换井筒套架梁及装卸载装备;加固罐道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