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公司2015年会议安排,结合山西省省委开展的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煤业决定进一步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为有效预防矿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机电运输安全,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结合我矿2015年通机电运输专业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2015年两级集团公司1号和2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强化管理、重点管控为抓手,以隐患整治与工程建设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机电运输各系统建设,全面落实整改供电、提升运输、设备维护及管理工作存在的隐患问题。深入开展安全管理整改活动,做到责任到人、分区负责、反馈考核,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以持续深化隐患排查为手段,以隐患整改为重点,管好大型设备,梳理**煤业机电运输薄弱部位,有效预防机电运输事故,坚决遏制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伤亡事故的发生,大力提升机电运输管理水平。以“煤矿三大规程”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安全工作安排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推动我矿机电运输工作安全、高效推进。加强煤矿机电运输设备安全管理,严禁非煤矿许用机电产品入井使用,确保机电运输设备各种保护齐全可靠;完善双回路供电可靠运行,加强皮带运输、通风设备、主排水及副井提升管理,坚持安全、高效、稳定工作原则。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提高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水平,发现排除机电运输系统存在的隐患,保证设备保护齐全,灵敏可靠,系统完好运行,杜绝机电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机电运输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三、成立机电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小组
组 长:机电副矿长
副组长:机运区长 机运副区长
成 员:机运队长 防爆组长
电气组、电缆组及其他相关专业管理组人员、技术组成员等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管理机构
进一步健全矿井机电运输系统组织管理机构,完善矿井机电运输系统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各队组、岗位人员职责,强化队组、岗位人员管理,做到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全面提升机运系统管理水平。
(二)全面落实矿井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认真落实矿井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从区、队到岗位人员层层监管,以隐患排查、培训学习、考核管理为主要手段,确保矿井机电运输各项管理制度、规程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现场管理
强化现场管理是确保各项制度、规程措施有效落实的好方法,以巡回检查、领导干部上岗检查、突击检查及自检等强化机运系统现场管理,保障机电运输系统现场安全。领导干部现场检查办公要做到常态化,对系统现场情况要充分了解,强化施工队组机电运输管理,加强施工队组供电、运输及设备管理,各类图纸、资料等根据现场变化实时调整,实现现场工况、系统资料同步化,确保工作安全。
(四)重点监管
将井下电气设备管理、矿井运输作为机运区2015年重点监督管理对象进行管理,井下电气防爆组对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等进行专项管理,及时排查电气设备失爆,机运区强化矿井运输系统设备、保护设施管理,进行定期巡回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汇报,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处理,确保井下机电运输安全。
(五)隐患排查
要加强机电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隐患、故障现场肆定,落实到人,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把隐患排查、整改、落实进行公示。为确保隐患排查及时全面,制定详细的隐患排查方案,按各专业责成专人分区分片排查,将突击排查与日常隐患排查相结合,有效落实矿井隐患排查相关制度吗,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隐患突击排查要常态化,并将隐患排查纳入区、队考核。
(六)深入开展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要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快机电运输设备的更新换代,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努力提高安全装备水平。要逐步实现对供电提升、运输等的远程监测监控,提高设备控制自动化、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本质安全。
(七)强化职工培训
要切实强化职工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操作水平,有效预防矿井机电运输事故。确保培训效果落到实处,机运区技术人员结合队组情况、现场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培训教案,对员工进行多样化培训,尤其要强化现场培训,将职工培训纳入全区考核,从培训出勤、培训考核、现场工作效果等进行全方位考核,促进培训学习效果,保障矿井机电运输系统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整合力量,明确职责及人员,督促、指导各部室认真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活动期间要对全井下机电运输进行专项检查,对每次检查处的隐患要以书面形式下发至各部门,并规定在限期内整改。
(二)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检查结合起来,对不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造成存机电运输重大隐患的区队,要严格处罚,并限期整改。
(三)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要根据每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汇报至公司领导,并对于隐患整改不积极的部门要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