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给煤机插板必须关闭,防止落煤砸坏给煤机皮带。
4、开皮带前,必须检查皮带完好情况,并联合试运转(按照配仓胶带输送机→上仓胶带输送机→主斜井胶带输送机;主运胶带输送机→3104胶带输送机→二分区胶带输送机先后顺序启动),由巡检人员全面系统检查一遍运行中的胶带输送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机处理,无问题时方可正常运输。
六、其它措施
1、通用部分
1.1所有留勤、到矿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经学习、签字后方准上岗作业。
1.2所有留勤、到矿人员必须持有效岗位证上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1.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1.4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负责人和调度室统一指挥和调度。
2、停送电
2.1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2.2开关停电闭锁后,挂设停电牌方可作业,停送电操作过程必须专人操作。
3、登高作业
3.1登高作业使用梯子(凳子)时,梯子(凳子)要竖立牢靠,竖立的角度适宜,指定专人在下面监护扶梯子(凳子),以防梯子(凳子)滑动。
3.2施工高度大于2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佩带正确,生根牢固,高挂低用。
4、起吊作业
4.1起吊作业前要安排专人检查吊点、手拉葫芦及相应索器具的完好情况,主链及小链无变形、运转灵活,护罩齐全紧固,销轴牢靠。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进行起吊。
4.2使用钢丝绳套作索具时插接长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起吊索具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4.3起吊过程要专人操作、专人监护,明确施工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
4.4起吊设备时要找好重心,设备重心不正时,要将设备放下,对设备重新捆绑后方可试吊、起吊,严禁人力对被吊设备进行平衡。
4.5起吊时要先试吊即慢慢拉动拉链,使索具及物件受力,检查索具、物件的受力情况,无问题时方可继续起吊。
4.6起吊作业时施工人员严禁将手脚伸到起吊设备下方或设备下落波及范围内。
4.7起吊工作一次完成,严禁中途停止,人员离开。
5、其它安全技术要求
5.1作业过程中必须集中精力,认真操作,严格按措施或规程作业,加强自保、互保和联保。
七、避灾路线
1、瓦斯、煤尘爆炸避灾路线:
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胶运大巷-通风行人联络巷-主斜井-地面
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管子道-主斜井-地面
2-2变电所(2-2水泵房)-胶运大巷-通风行人联络巷-主斜井-地面
2-2变电所(2-2水泵房)-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2-2变电所(2-2水泵房)-辅运大巷-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管子道-主斜井-地面
2分区变电所-2分区胶运大巷-3104辅运大巷-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主运大巷-行人联巷-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主运大巷-1#行人联巷-主斜井-地面
3104胶运顺槽-主运大巷-1#行人联巷-主斜井-地面
3104胶运顺槽-主运大巷-行人联巷-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3104水泵房-3104辅运辅-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3104水泵房-3104辅运辅-主运大巷-1#行人联巷-主斜井-地面
二分区胶运-3104胶运顺槽-主运大巷-行人联巷-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二分区胶运-3104胶运顺槽-主运大巷-1#行人联巷-主斜井-地面
二分区胶运-行人联巷-二分区辅运-3104辅运-主运大巷-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二分区胶运-行人联巷-二分区辅运-3104辅运-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2、水灾避灾路线:
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胶运大巷-通风行人联络巷-主斜井-地面
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管子道-主斜井-地面
2-2变电所(2-2水泵房)-胶运大巷-通风行人联络巷-主斜井-地面
2-2变电所(2-2水泵房)-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2-2变电所(2-2水泵房)-辅运大巷-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管子道-主斜井-地面
2分区变电所-2分区胶运大巷-3104辅运大巷-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主运大巷-行人联巷-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主运大巷-1#行人联巷-主斜井-地面
3104胶运顺槽-主运大巷-1#行人联巷-主斜井-地面
3104胶运顺槽-主运大巷-行人联巷-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3104水泵房-3104辅运-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3104水泵房-3104辅运-主运大巷-1#行人联巷-主斜井-地面
二分区胶运-3104胶运顺槽-主运大巷-行人联巷-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二分区胶运-3104胶运顺槽-主运大巷-1#行人联巷-主斜井-地面
二分区胶运-行人联巷-二分区辅运-3104辅运-主运大巷-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二分区胶运-行人联巷-二分区辅运-3104辅运-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其它未尽事宜严格遵循制订的其它相关措施及《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作业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