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式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登机前,必须认真仔细检查所操作的起重设备沿地面钢轨行驶的主动、从动车轮夹轨器是否打开并提升起来以及楔铁是否从车轮与钢轨之间抽取掉。每次把楔铁从行驶车轮下取出后,必须将其放入楔铁专用凹槽中。同时检查本机吊勾、钢丝绳、夹轨器、楔铁手柄、楔铁链条、红色警示闪光灯、警示铃和龙门吊左右运行、大小车前后行驶、大小钩上下升降及电源开关(旋钮、按钮、闸刀)是否正常,确认一切完好方可操作。
楔铁放在轮下防溜车 楔铁专用凹槽中
(2)驾驶龙门吊的特殊工种人员,每次登车准备驾驶运行前,必须认真检查排除起重机地面每条钢轨两侧1500mm距离内或红色禁止警示线范围内是否堆码、摆放构件、钢材和零配件及人员。
(3)驾驶人员每次起步行驶前都必须再一次观察,并按响预备警示铃,铃响必须在30秒以上。行驶过程中随时观察,随时按响电铃报警,既提醒合作人员注意也提示其他作业人员警惕。
(4)随时观察行驶范围内停放的运输车辆和配合起重的汽车吊支腿是否影响到门式起重机的行驶安全,驾驶人员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避免意外事情发生。
(5)电焊金属搭铁线跨越地面钢轨时,最佳的措施是从钢轨下穿过,并在搭铁线与钢轨接触之间隙用绝缘材料衬垫,避免给在钢轨上行驶作业的龙门吊线路造成损毁和短路风险;若从钢轨下穿不过去,搭铁线必须从钢轨上穿越,则必须安排专人从事监控,防止行驶的龙门吊从搭铁线上压过。
(6)起重装卸长、大、宽重型的构件、钢材时,所选用的钢丝绳、尼龙吊带、吊钳(卡)、卸扣、扁担必须满足起重量的安全要求。
(7)起重吊移构件较长时,其长端应分别各拉一根缆绳,防止构件左右摇摆、旋转碰撞起重机械立柱或其他构件以及运输车辆。 所用揽绳必须采用麻绳或棕榈绳,禁止使用氧气、丙烷等任何气体软管和其它金属材料充当揽风绳。
(8)操作揽风绳的作业人员必须站在被揽杆件本身高度与起升高度相加之和的4倍以外的距离进行兜揽,确保兜揽人员的安全和兜揽效果。
(9)每次作业结束后,必须按照以下顺序完成收车操作:
①、操作龙门吊人员检查所有控制手柄或转盘标志点是否处于空档位置或零点。
②、关闭操作室玻璃窗。
③、关闭操作室内冷暖空调机。
④、关闭操作室内电源和照明灯。
⑤、地面作业人员塞楔铁、关夹轨器。
⑥、关闭操作室的其它电源设施。
易引发的安全隐患(事故)及预防措施:
A、安全隐患(事故)类型:龙门吊倾覆
发生此类隐患(事故)原因:基础松软、吊装作业过程吊物重量未平均分配,导致龙门吊两侧受力不均衡。
B、装卸钢构件过程
安全隐患(事故)类型:构件伤害
发生此类隐患(事故)原因:超长、超宽等钢构件在吊装过程中,未进行固定。
C、龙门吊倒塌事故
(二)消防安全控制
钢结构制作生产过程中,消防安全隐患较多,危害很大,稍有闪失就可能造成大的火灾安全事故,所以在制作生产过程中必须确保消防安全。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综合治安领导小组。成立以制作厂总经理、书记为组长,副总经理、安全总监为副组长,办公室、生产部、工程部、安质部负责人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造厂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制造厂将安全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产管理计划中,同时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经济处罚。
3、消防器材、设备由安质部统一管理,设专职安全人员负责检查、保养、更换药品,保证消防器材处于完好性能。消防器材不能挪做他用,违者给予批评和处罚。
4、生产车间、物资仓库、食堂、配电房符合消防规定,留有宽度不小于3.5m的消防通道,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设置专用灭火器。油漆车间、物资仓库是消防的安全重点,必须经常性的检查。
消防用具的设置
5、加强氧气、丙烷、压缩空气管道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验收、入库、发放手续。易燃、易爆物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在安全区域或专用库内,分类存放并挂牌标识,存放和使用场所应悬挂明显的防火安全标志牌。定期对压缩空气管道进行专业检测,丙烷接头设置防回火装置。
6、安质部每周到车间、物资仓库检查消防安全,班组在班前班后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消除火险隐患。
7、制造厂每年请当地消防大队进行消防培训一次,厂安质部将协同物机部每半年对专(兼)职消防、仓管、供气管理人员进行一次业务专业培训,并对职工进行岗前、岗中的消防知识教育。
8、把安全防火列入生产会议内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势,通报防火工作情况,针对不同季节生产情况确定相应的防火重点。
9、凡对防火工作有特殊贡献的,经领导批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0、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失职而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要依据情节、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罚。
一工地民工简易宿舍突然起火,大火将44间宿舍烧为灰烬。原因是工人在宿舍内明火煮食或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煮食引起此次火灾。措施:杜绝宿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配齐灭火器,经常性
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