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技术>> 机械安全>>正文

制作车间安全卡控要点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2月07日

   车间构件倒运是辅助构件加工的重要措施之一,构件倒运最常用的机械设备就是起重机,车间起重机分门桥式起重机(行车)和桥式起重机(龙门吊),由于起重机倒运构件大、种类多、结构复杂,所以容易出现安全事故。起重机械的操作者必须是经由国家相关部门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颁发的资格证书的人员。起重作业人员应熟知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同时,操作人员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应做到“四懂”( 懂用途、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三会”(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1)吊装前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尼龙吊带、吊链、吊钳(卡)及辅助工具配件进行认真仔细检查,检查事项主要有:
①、钢丝绳与所吊杆件重量是否匹配;
②、钢板卡齿条上开口销有无脱落;
③、卸扣上的横销松紧度是否适宜;
④、钢板卡、卸扣是否出现裂纹、变形、磨损;U型卡螺栓、螺母是否滑丝(扣);

⑤、吊带是否存在断层;
⑥、钢丝绳是否断丝或断股。
出现以上问题时应立即检修或退旧领新,旧件送入库房,不得随意乱扔乱放。
(2)采用钢丝绳兜底吊装时,钢丝绳与钢材、杆件的棱角接触部位必须使用衬垫(钢管纵向切割掉1/3留有豁口的钢管来做衬垫,长度大约300-400mm)保护钢丝绳,避免钢丝绳出现断丝、断股。
(3)严禁将压至在钢材构件之下的钢丝绳强行拽出,造成钢丝绳断丝、断股、断裂以及钢丝绳因受拉时拽出反弹后伤及员工。
(4)尼龙吊带原则上禁止使用于钢板、型钢、箱型构件等有棱角材料的装卸、吊移。若确需使用尼龙吊带起重,必须在吊带与构件材料接触部分安放衬管加以衬垫保护吊带。
(5)吊移、翻转重型构件时应防止对钢丝绳、行车带来冲击性危害以及对地面造成破坏,翻转、移位时应采用吊耳,落地时使用方木、枕木或木板加以衬垫保护构件和地面。
(6)吊移、装载重型构件时应避免因吊点选择不当,造成重心失稳引起构件变形、吊具开裂、钢丝绳绷断以及对门、桥式起重机械设备造成伤害。
(7)起重吊装所用的两根钢丝绳长度要统一、直径要统一,两个卸扣的大小要统一,两个钢板卡的大小承载力要统一。避免在装卸过程中钢板卡不能同时着力,钢丝绳、卸扣承载力不同,致使构件、材料从卡具中滑落、侧翻和钢丝绳断裂、构件坠落的事故发生。
(8)装卸构件、钢材前,行车、龙门吊和电动葫芦、跑车上的承重钢丝绳(吊钩)必须确保垂直于所吊构件、钢材的长度、宽度两个方向的中心位置,避免吊钩起升后构件、钢材偏移或偏移至车辆箱板以外而发生危险。
(9)生产过程中严禁钢丝绳、吊带、吊链、吊钳(卡)等绳索卡具在构件上拖拉移动。
(10)使用吊钳(卡)平吊或翻转吊移钢材、构件时必须试吊,当所吊钢材、构件平稳后方可正常运行行车,试吊高度为所吊构件的底面(部)与地面的间距保持在500mm即可。
(11)使用吊钳(卡)翻转或吊移钢材、构件时,严禁因构件一端偏重而不平稳,作业人员站在钢材、构件之上(当配重)使其保持平稳。所吊钢材、构件在吊移过程中禁止碰撞或担在其它构件之上,防止吊钳松劲脱卡或位移,致使构件倾斜、滑移或坠落伤及员工。
(12)装载构件时应本着下宽上窄、下大上小的安全平稳的原则进行装载、严禁将不同规格、型号的构件(H型钢、管件、零部件)混装在车厢底部(层)造成上部所装构件左右晃动(装载基础要稳定),致使上部所装构件稳定性、安全性差,给装、封、卸车人员带来极大的不安全因素,甚至是伤害。
(13)吊卸运输车辆和轨道平板车上的构件、钢材时,必须按照先上后下、先外后内、先轻后重、先易后难的原则吊卸。
(14)吊卸车辆上的构件、钢材时,无论采用钢丝绳、尼龙吊带、吊链、吊钳(卡)首先进行试吊,其试吊高度不得大于200mm,确保所吊构件、钢材平稳方可吊移。
(15)禁止出现行车吊钩上所吊构件、钢材等物品在空中悬挂或落地后未摘去钢丝绳、吊带、吊钳(卡)而操作人员却离开现场。
(16)当出现因停电或行车出现故障造成所吊钢材、构件无法落地的情况时,操作人员应将地控开关上的“紧急停止旋钮”按下,切断电源,龙门吊要切断控制室的总电源,同时设置安全警示。禁止(驾驶)操作人员在安全防护措施没有到位的情况下离开现场。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