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目的
充分识别汽车式起重机司机岗位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并进行风险评价和重要环境因素评价,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保证从事汽车式起重机司机岗位作业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职业健康与安全,防止环境污染,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2适用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公司内从事汽车式起重机司机岗位人员。
1.3编制依据
[80]建工劳字第24号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1素质要求
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身体健康,无癫痫病史和障碍性残疾。
2.2技能资质
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作业证”及交通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2.3工作经历
有半年以上工作经历。
3.1主管领导
在所在工段的工长的领导下工作,接受安全员的安全管理。
3.2对下负责什么
负责带好徒工。
3.3权利和义务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认真执行危险度预测;
施工作业中正确操作,服从领导和安全员的指挥;
努力完成施工任务,搞好相互协作;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作业;
发生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积极参加抢救,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经过。
4.1工作程序
班前安全活动—出车前的检查工作—施工作业—收车后的检查工作
4.2工作要求
4.2.1起重机械一般规定
4.2.1.1起重机械司机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有特种机械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作业。严禁无证人员动用起重机械设备。
4.2.1.2起重机械司机必须了解所操纵机械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保养方法及安全要求。
4.2.1.3起重机械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起重工)密切配合,得到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后,方可开始操作,操作前必须鸣号示意。机械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指挥员发出的信号(旗号或手势)进行操作。如发现信号不清或错误,会引起事故时,有权拒绝执行。操作时,对其他人员发出的危险信号,也应注意或听从,避免发生事故。
4.2.1.4新买、新修复的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前应经检验试吊。静力试验(最大起重量增加25%),动力试验(最大起重增加10%),经主管机械设备部门和操作人员共同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2.1.5各种不同规格型号的起重机械设备,都要按出厂具体规定,装设高度限位器,变幅指示器、幅度限位器、转向限位器及行程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并灵敏可靠。
4.2.1.6所有自行动臂式起重机,因工作需要临时加长臂杆或接高塔身时,必须按原机出厂规定进行。超过原厂规定时,应提出改装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主管经理及技术部门批准,并按本规程起重机械一般规定第2.5条进行检验试吊工作。
4.2.1.7动臂式起重机起重,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无原厂规定的最大不超过78度,若需超过78度时,制订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4.2.1.8施工中,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应停止起重作业,并将臂杆降低到安全位置。
4.2.1.9各种起重机械设备,不得起吊超过规定重量和不明重量的物件。
4.2.1.10严禁用各种起重机械进行斜吊,拉吊和地下埋设物件。
4.2.1.11雨、雪天气要防止制动器受潮失效,雨后吊装时,应先进行试吊,证明制动器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
4.2.1.12钢丝绳的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应保留三圈以上。钢丝绳磨损腐蚀报废标准,按本规程起重工之钢丝绳规定执行。
4.2.1.13必须经常检查钢丝绳接头和钢丝绳与卡子结合处的牢固情况,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卡子距离钢丝绳末端不应小于140mm。卡子的数量和间距根据钢丝绳直径确定。如下表:
表一 钢丝绳卡子数量、间距规定
钢丝绳直径 (mm) | 12.5以下 | 13.5 | 18.5 | 21.5 | 25 | 28 | 34 | 37 |
卡子个数 | 3 | 3 | 4 | 4 | 5 | 6 | 7 | 8 |
卡子间距 (mm) | 100 | 120 | 120 | 140 | 150 | 180 | 230 | 250 |
4.2.1.14两台或多台起重设备抬吊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保持同步,吊重分配要合理,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采用吊杆仰角下所允许的起重量总和的75%。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80%。吊装时总工程师应在场指挥。
4.2.1.15回转起重臂杆时必须特别注意防止碰触架空电线等障碍物。臂杆、钢丝绳、重物与电线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其最小安全距离如表二所示:
表二 距离电线路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线路电压 | 垂直安全距离(米) | 水平安全距离(米) |
1千伏以下 | 1.5 | 1.5 |
1—20千伏 | 1.5 | 2.0 |
35—110千伏 | 2.5 | 4.0 |
154千伏 | 2.5 | 5.0 |
220千伏 | 2.5 | 6.0 |
4.2.2汽车式起重机操作
汽车式起重机司机,必须严格严格执行起重机械一般规定。还要遵守下列各项:
4.2.2.1操作前认真检查各部操纵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起重、臂杆,回转及制动器和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有效。
4.2.2.2作业前必须对场地进行检查,起重机支撑地面应平整、坚实。支腿不准支在松土、暗沟、地下建筑上面。支撑脚应垫好(木板、道木),将机身项起保持水平,无水平装置的要用目测找平。
4.2.2.3汽车式起重机禁止在吊起重物时行驶。
4.2.2.4吊装机械禁止超载使用,司机有权拒绝起吊超载物件。司机要按司机室内的起重性能表或起重特性曲线标牌指示的起重能力工作,不准蛮干。
4.2.2.5重物起升后司机要时刻注意吊钩及重物、机身稳定情况,起落回转要缓慢进行,防止重心倾斜翻车。同时要注意吊钩上升高度,防止吊钩冒顶发生事故。
4.2.2.6吊重物落钩时,不得使用快速落钩装置。
4.2.2.7起吊物件必须提升到安全高度(一般2米),才能回转、变幅运动。
4.2.2.8运转时,禁止进行任何维修,调整保养工作。
4.2.2.9作业结束,收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
4.2.2.10汽车式起重机行走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用吊索挂在牵引钩上,并适当收紧钢丝绳,防止震摆。支撑脚收起固定。伸缩臂起重机,要缩回起重臂。
4.3注意事项
a. 起重臂下严禁有人停留和行走,操作现场禁止非操作人员入内。
b. 起重机械装卸汽车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准有人,吊起的物件不准经过汽车驾驶室上空。
c. 吊重物时(有负荷),不准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
5.1岗位风险
交通事故;
车辆损坏;
意外伤害。
5.2应急责任
采取可靠方法开展自救和抢救人员;
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实施相关应急予案。
6.1岗位环境因素
废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
泄漏对环境的污染。
6.2控制措施
对车辆定期维护保养;
b. 及时检查并处理各部件。
7.1公司按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和考核。
7.2安全生产的奖罚执行安全生产奖罚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