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安装队
单位负责人:卢俊良
技术负责人:张华峰
编制日期:2009年3月1日
根据矿生产要求,安排我队在-600西皮带巷延长第三部皮带至第四联巷,施工过程中须使用绞车旱拉皮带及机尾等设备,为确保运输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使用绞车拉运皮带等设备时,绞车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不准开车。
2、在绞车运行前一定要详细检查绞车的完好情况,绞车刹车、离合器的完好情况,绞车地锚的稳固,压绳板的牢固压紧情况,钢丝绳的断丝情况,绞车钩头(含绳卡、桃形环、保险绳等)的完好情况,确保绞车设备的安全可靠,正常运转。
3、在采用绞车旱拉皮带、机尾等大件必须每班对绞车、钢丝绳等完好情况进行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4、在旱拉设备前,派专人清除运输巷道中的杂物,防止阻碍运输。
5、绞车在运行时,绞车前方禁止站人,禁止跨越钢丝绳,绞车运行提升过程中中间不得站人。
6、旱拉设备时,连接不能自动拔脱,跟旱拉观察人员必须在旱船运行后方,至少5米远,且不得站在钢丝绳受力方向。
7、拉皮带时司机精力必须高度集中,时刻做好应急处理,并设专人统一指挥,负责监督提升情况。
8、绞车操作工拉运物料时,必须按照绞车司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信号听清好方可进行操作。
9、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熟悉现场工作情况,否则,不准参加施工
10、本措施有不尽之处,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审批意见一并执行。
领导审批意见
机电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