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办理安全施工签证
施工单位在施工检修前必须办理以下签证。
(1)检修任务书
管式加热炉检修要办理检修任务书,明确修理内容和安全措施,记录修理及检查验收的情况。设备解除危险后,经设备交出者在任务书上签字,落实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后,施工人员方可进行检修施工。
(2)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
如需进入管式加热炉内部施工,必须办理《进入设备内部作业许可证》。设备经安全处理和分析,有害气体在允许浓度范围内,经安全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进入设备内施工。
(3)动火许可证
施工时需要动火(如电焊、气割)、使用强烈照明灯或金属敲击,都必须办理恸火许可证》。经审查批准签字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动火,并在规定时间内结束,超过时间必须重新办理签证。
2.消除设备的危险因素
运行中的管式加热炉,必须消除其危险因素,使之处于安全状态下方可进行检修。检修施工前需做好以下工作。
(1)停车 按照检修计划并与上下工序及有关的工段(如锅炉房、配电间冷冻站、给水站等)取得联系,严格按照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停止设备的运转。
(2)卸压 卸压操作应缓慢进行,在压力未卸尽排空前,不得拆动设备。
(3)排放 向指定的安全地点或储罐中排尽设备或管道中残留的物料。
(4)降温 切断热源,以不损伤设备的方法或自然降温的方式使设备降至常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