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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式加热炉检修实施前的安全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08日

1.严格办理安全施工签证

  施工单位在施工检修前必须办理以下签证。

  (1)检修任务书

  管式加热炉检修要办理检修任务书,明确修理内容和安全措施,记录修理及检查验收的情况。设备解除危险后,经设备交出者在任务书上签字,落实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后,施工人员方可进行检修施工。

  (2)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

  如需进入管式加热炉内部施工,必须办理《进入设备内部作业许可证》。设备经安全处理和分析,有害气体在允许浓度范围内,经安全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进入设备内施工。

  (3)动火许可证

  施工时需要动火(如电焊、气割)、使用强烈照明灯或金属敲击,都必须办理恸火许可证》。经审查批准签字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动火,并在规定时间内结束,超过时间必须重新办理签证。

  2.消除设备的危险因素

  运行中的管式加热炉,必须消除其危险因素,使之处于安全状态下方可进行检修。检修施工前需做好以下工作。

  (1)停车  按照检修计划并与上下工序及有关的工段(如锅炉房、配电间冷冻站、给水站等)取得联系,严格按照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停止设备的运转。

  (2)卸压  卸压操作应缓慢进行,在压力未卸尽排空前,不得拆动设备。

  (3)排放  向指定的安全地点或储罐中排尽设备或管道中残留的物料。

  (4)降温  切断热源,以不损伤设备的方法或自然降温的方式使设备降至常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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