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焊割作业火灾的原因
(一)作业环境存在火灾危险性。焊割作业中会产生大量温度很高的飞溅焊滴、焊渣和金属熔珠,如果焊割作业环境中堆放可燃物,作业场地离席棚、板墙、堆垛等可燃物质很近或者在生产易燃粉尘和易燃液体蒸气的车间里进行焊割作业,就很可能引起燃烧或爆炸,在焊割引起的火灾事故中,这种情况占有很大比例。如重庆群林大火,就是因灼热的焊渣掉在二楼可燃物上而引起大火的。
(二)焊割物件作业前准备不充分。在焊割金属容器时,对残存在其中的易燃易爆的物质未采取冲洗、置换等措施来彻底清除就进行焊割,在明火高温下,极易发生爆炸事故。1996年6月14日8时07分,山东省昌乐县潍坊制药厂因维修工违章焊接酒精储罐引起爆燃,罐体扭曲变形后飞出20余米,将另一单位库房顶砸坏并烧毁酒精13吨,直接财产损失7.6万元。
(三)焊割构件处理不当。作业前未做全面调查,不清楚周围存在的火灾危险性,由于焊割的构件温度很高,在对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的管道、温室、冷库等场所和设备焊割时,焊割的高温高热就可沿金属导体传播到可燃物质上,或周围一定距离的可燃物上。如果焊割作业结束后未作认真检查,容易留下余火,这种情况下往往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形成燃烧,带有很大的隐蔽性。1997年5月16日14时22分,吉林市胜利商厦综合仓库发生大火,造成92.1万元的直接财产损失,原因是吉林市第四建筑公司二处工人在太平洋保险大厦工地切割沉降缝处的钢盘时,烤燃一墙之隔的胜利商厦综合仓库沿墙堆放的洗衣机外包装及其它可燃物。
(四)预防措施不得力。作业场地没有提前准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对于作业过程中出现的火灾不能及时扑灭,小火酿成大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