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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工一般安全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27日

    (1)电焊、气焊工均为特殊工种,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考试合格,颁发“特殊工程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焊场禁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用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操作场地 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消防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和面罩。仰面焊接时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4)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 ,再进行工作。

    (5)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有人监护,并有良好的通风措施,照明电压采用12V。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6)电焊机接地零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7)在有易燃、易爆物的车间、场所或煤气管附近焊接时,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的同意并与煤气站联系好。工作时应采取严密的措施,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火灾。

    (8)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采取防护措施并不准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地面应有人监护。

    (9)工作完毕,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才能离开。

    (10)助手必须懂得电焊、气焊的安全常识。操作者必须注意助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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