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安全带。焊工登高或在可能发生坠落的2m以上高处的场所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所用的安全带,应符合《安全带》(GB 6095--1985)的要求。安全带上安全绳的挂钩应挂牢。
(7)安全帽。焊工用的安全帽应符合《安全帽》(GB 2811—2007)的要求。
(8)其他用具。焊工所用的工具袋、桶应完好无孔洞。焊工常用的手锤、渣铲、钢丝刷等工具应连接牢固。焊工所用的移动式照明灯具的电源线,应采用YQ或YQW型橡胶套绝缘电缆,导线完好无破损,灯具开关无漏电,电压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或用12 V的安全电压,灯具的灯泡应有金属网罩防护。
2.防火防爆措施
(1)为防止火灾和爆炸类事故的发生,在作业前应仔细检查作业场所,在企业的禁火区内严禁动火焊接。
(2)作业场所周围10 m的范围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在进行气焊或气割作业时,要仔细检查瓶阀、减压阀和胶管,不能有漏气现象,拧装和拆取阀门都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4)在进行电焊作业时,应注意如电流过大而使导线包皮破损产生大量热量,或者接头处接触不良均易引起火灾。因此,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对不良设备予以更换。
(5)应该注意在焊接和切割管道、设备时,热传导能导致另一端易燃易爆物品发生火灾爆炸,所以在作业前要仔细检查,清除另一端的危险物品。
(6)切割旧设备、废钢铁时,要注意清除其中夹杂的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类事故。
(7)当工作地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禁止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
1)堆存大量如漆料、棉花、干草等易燃物品,而又无法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时;
2)焊接与切割可能形成易燃易爆蒸气或积聚爆炸性粉尘时;
3)新涂油漆而油漆尚未充分干燥的结构;
4)处于受压状态或者装载易燃易爆介质、有毒介质的容器、装置和管道。
(8)在作业现场,要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要检查灭火器材的有效期限,保证灭火器材有效可用。
(9)焊接、切割作业结束后,要仔细检查现场,彻底消除遗留下的火种,避免后患。
3.对于触电类事故的预防
(1)电焊机外壳及不带电的金属构件一定要按相关规定进行保护接地(或接零)。接线柱要用罩盖好,焊把、焊钳及焊接电缆绝缘程度要好。
(2)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其他物体之间都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电焊机及电源线应放置在人体不易接触的地方。
(4)登高焊接时还要注意勿与高压电网距离过近,不能将作业用电缆缠绕在身上或搭在肩上,电缆线应系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以免踩踏导致绝缘层破损。
(5)进行焊机移动、焊机检修、保险丝更换、改变极性等操作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开关。
(6)推拉电源闸刀,要戴绝缘手套,人要站在侧面,以防电弧火花灼烧脸部。
(7)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则要立即切断电源,进行现场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