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取“3.7” 烧伤事故的教训,确保炉前员工的生命安全,特对处理出钢口及加出钢口填料工作过程中作如下安全规定:
准备出钢前, 炉长必须先在炉前主控台的摇炉手柄上挂 “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此牌只能由负责出钢的副炉长进行摘取并操作,其他任何人员都无权取下操作。
正常生产情况下初炼炉副炉长负责出钢、处理出钢口,处理完出钢口关好托板并确认出钢口填料已加好,且出钢箱面及摆桥上无人时才能进行倾炉等操作。
副炉长摇炉前必须先通知炉长,征得炉长同意后方可操作。
各岗位及班组内部员工必须加强信息沟通,当本作业岗位 发生异常时必须马上报告炉长。
改进清理出钢口底部残钢的方法, 要从根本上杜绝同类型事故的发生。
初炼炉工段必须对内部人员进行合理、明确的分工,并形成文字,3月13日前报计调中心和技经科审核。
电炉炼钢厂
20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