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6直排钻孔管子道迎头耙装机栅栏底座损坏,需用烧焊的方法焊接底座。为保证现场烧焊施工安全,特编写本措施。
一、施工时间: 2009年1月 19日至2009年 月 日
二、施工地点: -386直排钻孔管子道
三、施工人员:
四、施工负责人:
五、安监员: 安监处跟班安监员
六、瓦斯检查员: 通风队跟班瓦斯检查员
七、施工单位: 工程二队
八、安全技术措施:
1. 参加烧焊人员必须能掌握电气焊操作规程,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电气焊操作,并持证上岗。
2. 每次现场烧焊前,必须提前8小时与矿调度、安监、通防部门联系,以便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 每次烧焊时要通知安监处派安监员在烧焊地点进行检查和监督施工;现场无瓦斯检测员监督,严禁烧焊。
4. 下井前检查烧焊工具、割炬完好,氧气表、乙炔表指示正确,气路各连接处不得有漏气现象。各烧焊工具有不完好的严禁带入井下。搬运过程中严禁剧烈震动,装卸时稳拿稳放。
5. 氧气瓶、乙炔瓶分罐下井,严禁同罐下井。
6. 氧气瓶乙炔瓶要装设合格的回火防止器,并装设专用减压阀,气路不得交错盘放,严禁拖动气把。
7. 气焊所用火源只允许负责烧焊的电气焊工亲自携带,并必须妥善保管,严禁转借他人。其他人员严禁携带点火物品下井。
8. 烧焊现场必须备有2个合格的灭火器以及不少于0.2m?的灭火砂、两把防火锨。
9. 烧焊现场必须设一路专用洒水软管且水源充足,软管长度不小于10m,施工前将烧焊地点前后10m范围内易燃物品转移,并用水喷洒顶、帮、底板,洒水要洒匀洒透。
10. 电气焊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所有设备、工具、仪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灵敏可靠。气瓶各连接处、仪表、胶管接头严禁沾染油脂,乙炔瓶要装设合格的回火防止器,乙炔瓶低压侧压力不得超过0.05MPa,氧气瓶低压侧压力不得超过0.15MPa。
11. 电气焊作业前,气割人员要检查烧焊器具的吸射能力,防止因熔化金属飞溅物或其他杂物堵塞喷嘴而导致回火,割炬点火时,割嘴严禁对人,作业时,应先清理好割件表面的油漆,铁锈。
12. 烧焊工作须由电气焊工亲自操作,非电气焊工不得动用电气焊。
13. 电气焊工应戴绝缘手套,配齐劳保物品。
14. 烧焊前由瓦斯检测员检查现场瓦斯,烧焊地点20m范围风流中内瓦斯浓度超过0.5%及其它有害气体含量超过规定时严禁烧焊。烧焊过程中瓦斯检测员应保持现场检测,发现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含量超过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烧焊。
15. 烧焊作业人员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悬挂在烧焊地点风流上风5.0m以内,在施工中随时检测瓦斯浓度。
16. 气割中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稍等一会再打开氧气阀,吹出割炬残余的余焰和炭质微粒后点火使用。
17. 烧焊现场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若风量不足或烧焊地点停风必须立即停止烧焊。恢复通风后,检查烧焊地点20m范围风流中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及其它有害气体含量不超过规程有关规定时方可继续烧焊。
18. 每次烧焊时要对作业地点进行洒水降尘。
19. 施工前由区队负责人组织全体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措施,并在学习后签名,否则不准参加施工。烧焊时,参于施工的所有人员要听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20. 每次烧焊完毕后,必须清理好现场并再次对现场洒水,彻底熄灭火星,留专人在现场观察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21. 其它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