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气焊(割)作业的安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工作场所的安全要求
(1)工作地点的设备、工具、焊件和材料等排列整齐,不得乱堆放,同时保持必要的通道,车辆通道不得小于3m,人行通道不得小于1.5m。
(2)在焊(割)操作点周围lOm内,不得有可燃易爆物。
如有不能撤离的可燃易爆物品(木材、化工原料等),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用水喷湿或覆盖湿麻袋、石棉布等,以隔离火星。
2.设备、工具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氧气瓶外表面漆天蓝色,并有黑漆写的“氧气”字样;乙炔瓶的外表面漆白色,并标注红色的“乙炔”和“火不可近”字样。按照新颁布的国家标准GB 2550--1981规定氧气胶管为黑色,国家标准GB 255—1981规定乙炔胶管为红色。氧气和乙炔胶管不得互相混用和代用,不得用氧气吹除乙炔胶管内的堵塞物。
(2)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大于8m,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瓶与乙炔瓶不能同车搬运。在储运和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剧烈振动和撞击。搬运须用专门的抬架或小
推车。
(3)乙炔瓶使用时只能直立,不能横卧,以防丙酮(溶解乙炔用)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4)氧气瓶、乙炔瓶在使用过程中不能全部用尽,必须留有余气。目的是预防其他气体倒流人瓶内,同时在充气时便于化验瓶内气体成分。
(5)焊(割)炬的检查。焊炬、割炬使用前先检查射吸性能,再检查是否漏气。如果发现射吸性能不正常或漏气,必须进行修理,否则严禁使用。不得把焊炬、割炬作为照明使用。
3.气焊、气割安全操作方法
(1)焊(割)炬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各气阀的严密性。
对新使用的焊炬和射吸式割炬,还应检查其射吸性能。
(2)发生回火时,应急速关乙炔,随即关氧气,倒袭的火焰在焊炬内会很快熄灭,防止火焰倒袭和产生烟灰。稍等片刻再开氧气,吹出残留在焊炬内的烟灰。在紧急情况下可拔去乙炔胶管。
(3)软管着火处理。乙炔管着火时,应首先将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管着火时,应先关闭供气阀门,停止供气后再处理着火软管。不得用弯折软管的方法处理。
(4)清理工件表面。气割前应将工件表面的漆皮、锈层和油水污物等清理干净。在水泥地面切割时应垫高工作,防止锈皮和水泥爆溅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