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井下生产系统安全生产,防止焊接、气割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人员安排与职责
1、带班(副)队长 ----为现场作业负责人,班(组)长----,指挥焊割作业全过程。
2、瓦检员 ,全程监测作业场所瓦斯浓度,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禁止焊接,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瓦检员的指挥。
3、安监员 ,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焊人员 ,作为唯一指定带火人员,按工艺要求进行相应的焊割工作。
5、电焊作业时,电工---,负责电焊机的接、拆线工作,接拆线全过程必须按照井下防爆要求。
6、灭火人员--------,负责后期处理遗留问题。
二、焊割前的准备
1、电焊设备及工具装运过程必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抛摔、滚动。
2、氧气瓶和乙炔瓶要求分装分运,不得同油脂、易燃易爆品同车运送,装运过程必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抛摔、滚动,氧气瓶上应装设防震胶圈,搬运前检查安全帽是否拧紧。
3、清除焊割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煤尘、浮煤进行冲洗、清理。
4、施工处必须有至少备有2个8kg灭火器和0.2m3灭火砂。
5、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在焊割点下风侧10m以外,同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6、氧气瓶必须装置防震圈、安全帽、减压器。减压器上应当设有安全阀。使用的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不能斜放,更不能卧放,使用焊枪和气管必须完好,不得出现漏气现象。
7、气割用具必需完好,气带接头连接处使用专用卡子固定可靠,不得用铁丝代替。
8、焊工、电工等有关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现场负责人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报警仪并将便携仪悬挂在施焊点上风侧5m的地方,便携仪报警点为0.5%;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9、电焊设备及工具必须完好,接线、绝缘性能符合标准。焊机外壳必须接地,必须双线作业。
10、入井时施焊设备、工器具材料到检身房进行登记,出井时履行注销手续。
三、焊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该安全技术措施只允许在批准的时间、地点进行焊、割作业。
2、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得参与该项工作。
4、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现场负责人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报警仪并将便携仪悬挂在施焊点上风侧5m的地方,便携仪报警点为0.5%;带火人员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登记火种使用情况;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5、进行焊接、气割作业如有可能影响到相关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相关单位,以便相关单位做好防范措施。
6、焊割地点必须选择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无浮煤、无易燃易爆物品处,顶板磷皮、片帮必须处理彻底,必要时设临时支护。作业现场必须在通风良好的进风巷道,整个焊割过程不得停风,如若停风必须立即停止焊割,对现场进行降温处理撤出停风地点。
7、焊割作业地点,作业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瓦检员及安监员必须全程监测作业场所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只有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进行作业。
8、作业过程中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且有一人站在焊割点上风2m处手持灭火器,作好灭火准备。
9、瓦检员每10分钟测量一次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发现超限立即停止作业并汇报调度室。
10、焊工必须佩带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必须背风作业,工作过程中一定要站稳站实。
11、焊割作业完毕或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将火焰关掉。
12、焊割设备的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回火防止器和减压器不得沾染油脂,以防遇氧燃烧爆炸。发现焊割设备漏气或密封不严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3、当氧气瓶、乙炔瓶压力表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更换。
四、后期处理
1、焊割工作完毕后,作业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喷洒水人员再次用水喷洒,焊后留守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2、焊割工作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必须全部回收,并及时运至地面存放,不得在井下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