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本厂有关部门报告:
(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缺陷;
(3)安全附件失效;
(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5)发生火灾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6)过量充装;
(7)压力容器液位失去控制,采取措施后仍得不到有效控制;
(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紧急停止运行的操作步骤是:
迅速切断电源,使向容器内输送物料的运转设备,如泵、压缩机等停止运行;联系有关岗位停止向容器内输送物料;迅速打开出口阀,泄放容器内的气体或其他物料;必要时打开放空阀,把气体排入大气中;对于系统性连续生产的压力容器,紧急停止运行时必须做好与前后有关岗位的联系工作;操作人员在处理紧急情况的同时,应立即与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技术人员取得联系,以便更有效地控制险情,避免发生更大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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