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技术>> 特种设备>>正文

调整、检查、维修设备时,为防止设启动或意外启动,应采取哪些防护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4日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中规定应采取下列措施:

(1)对危险区域进行机械保护的同时,还应强制切断生产设备的控制和能源;

(2)应设计能多重锁闭的总开关;

(3)控制或联锁元件应直接位于危险区域,并只能由此处开车或停车;

(4)用可拔出的开关钥匙;

(5)生产设备上具有多种操纵和运转方式的选择器,应锁闭在按预定的操作方式所选择的位置上。选择器的每个位置,仅能与一个操纵方式或运转方式相对应;

(6)使设备的势能处于最低值。

《总则》还规定了“生产设备因意外启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配置起强制作用的安全防护装置(有的需要配置两种以上互为联锁的安全装置),以防止意外启动。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