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专业安装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一定的锅炉安装经验,一般应有三年以上锅炉安装历史,安装质量好。
(2)具有安装所需的各类技术人员,分别掌握锅炉结构、施工工艺、技术检验、土建、电气、机械等有关知识,并能贯彻执行规程、规定和标准。
(3)具有安装所需的各类专业工种。焊工应是合格的焊工,焊工的操作技能应与申请的安装设备相适应。胀管工人应具有胀接方面的基本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
(4)具有正式的施工工艺程序、焊接工艺评定试验及胀接工艺。
(5)具有与所申请的安装设备相适应的安装机具。
(6)具有完整的质量检验制度及原材料、锅炉元件验收制度。
专业安装单位要向省级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由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查,省级劳动部门根据审查情况进行批复,审查同意的发给安装单位许可证明。安装单位若不能保证安装质量,多次发生安装质量问题,或因安装质量问题发生重大事故,劳动部门可令其限期整顿以至撤销其安装资格。
锅炉使用单位,若有安装能力,经当地劳动部门审查同意后,可自行安装立式锅炉和快装锅炉。其余类型的锅炉。尤其是散装出厂的锅炉,一般不应由使用单位自行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