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点炉后经常检查油枪,确保不漏油、不滴油、雾化良好;定期吹扫和清理油枪,使油枪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2.6 保持粉仓粉位,给粉量适当,保证一次风量和一次风温达到设计要求,确保燃烧完全;
2.7 启动和停用煤粉燃烧器时,应对对一次风管进行吹扫,吹扫时要保持足够的一次风压;
2.8 点炉后,按投蒸汽吹灰器的要求及时投入蒸汽吹灰,防止受热面积灰结焦;
2.9 要经常检查炉膛结焦情况,如发现大块结焦要及时清除,防止影响炉内燃烧工况,避免上部大块焦渣落下砸坏灰斗;
2.10 注意观察炉内燃烧情况,及时加以调整,使炉膛火焰清晰明亮。若发现燃烧不正常,应立即停止该燃烧器,切断燃料供应;
2.11 当有两层以上油枪运行,热风温度大于200℃,且燃烧稳定时,方可投粉;
2.12 停用油枪时,应确保锅炉燃烧稳定,机组运行稳定;
2.13 制粉系统的启停应正确掌握启停时间,防止粉位过低造成给粉机下粉不正常,并按规定进行粉仓降粉工作;
2.14 保持合理的燃烧方式,避免燃烧器长时间缺角运行。锅炉负荷发生变化时,应加强调整风量的配比,增减给粉量应及时稳定。低负荷燃烧不稳时,应及时投入助燃油,增减负荷不宜过大;
2.15 当发生辅机故障时,应根据情况投油助燃,及时调整好风粉配比;降负荷时,确保燃烧稳定;
2.16 燃料管理部门应及时、定期对煤质进行工业分析、化验煤粉细度、水分,并通知运行;
2.12 点火前应检查试验BMS的功能,火检装置正常。
3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着火的措施
3.1 消防器材齐全好用,磨煤机和煤粉仓及CO2冷炉烟消防装置安装完毕,应试验好用,并定期检查;
3.2 系统启动前,应检查并消除系统内积煤、积粉情况,系统各风门档板应调整到位,隔绝档板应关闭严密;
3.3 制粉系统启动时应充分暖管,并严格控制磨煤机出 口温度不超过规定值;
3.4 经常检查煤质情况,消除煤中可燃物;
3.5 保持适当的煤粉细度和水份;
3.6 消除外来火源;
3.7 保持粉仓及辅助设备的严密性,消除漏风;
3.8 按规定做好定期降粉工作,合理投入给煤机;
3.9 对粉仓温度进行监视,并对温度测量装置定期校验;保持粉仓温度在规定范围,超出时应采取措施并进行降粉工作;
3.10 制粉系统各防爆门应严密,符合规定;
3.11加强运行操作的调整,保持运行工况稳定,各部位漏粉现象应及时消除;
3.12停止制粉系统应按运行规程要求抽粉,将制粉系统各设备和管路的积粉吹扫干净,在回粉管无回粉时方可停止。停止后应将热风门关闭严密,并开启冷风门;
3.13 按计划停炉时,应安排降低粉仓粉位后停炉,若停炉时间较长应安排对粉仓进行放粉;
3.14 停炉检修时,要打开各个人孔、检查孔,清理积粉;
3.15 值班人员经常巡检,并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 防止辅机烧瓦的措施
4.1 对润滑油系统要经常检查油质、油温、油位、油压及油泵的工作情况,确保系统运转正常;
4.2 冷却水畅通,水量充足;
4.3 发现轴承或轴瓦温度异常升高时,应及时停机处理;
4.4 各种温度、压力等监测仪表经校验合格,指示正确;
4.5 声、光报警信号试验好用;
4.6 各种跳闸保护试验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