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防止过热器、再热器管超温爆管的措施
5.1 严格执行《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12145——1999)、《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DL/T561——1995)和《防止电厂锅炉结垢腐蚀的改进措施和要求》[(88)电生字81号、基火字75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加强化学监督工作。
5.2 禁止锅炉在汽、水品质不合格情况下长时间运行,防止过热器、再热器管道结垢、超温;
5.3 对安装的锅炉“四管”漏泄检测系统应调试后投入使用,及早发现受热面漏泄,避免扩大事故;
5.4 合理投入和分配各级减温水和调整烟气调温档板,监视各受热面壁温不准超规定值运行;
5.5 按规程规定做好锅炉停炉后的防腐措施;
5.6 加强燃烧调整,避免受热面结焦,正确使用吹灰器,防止因锅炉结焦和吹灰不当,造成受热面漏泄;
5.7 对炉膛出口热偏差应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合理投用顶部反切二次风减少烟气残余旋转,避免由于局部热偏差造成管壁温;
5.8 锅炉启动过程在再热器无蒸汽冷却时,应严格遵守炉膛出口烟气温度不大于538℃的要求;
5.9 在大负荷汽机跳闸后,应及时投入旁路,防止再热器干烧;
5.10 加强对各受热面壁温的监视和记录工作,发现管壁温度超限或不正常升高应及时进行分析和采取措施;
5.11 锅炉点火升温、升压时,应严格遵守升温、升压速度的要求。
6 防止锅炉大面积结焦的措施
6.1 炉膛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完善并正常投运,如果FSSS不能投入,禁止锅炉启动;
6.2 锅炉运行和操作,必须严格按运行规程的规定和燃烧调整试验结果进行,要使氧量适中;
6.3 运行人员每班必须对锅炉结渣情况进行就地检查一次,要检查冷灰斗观察窗等部位,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帐内,发现有严重结渣情况,应及时汇报;
6.4 各(层)燃烧器的煤粉浓度应均匀。同层燃烧器对应的给粉机转速相同;
6.5 在容易结渣部位观察孔等处应有便于运行人员接近检查的平台;
6.6 必须严格按规程要求对锅炉受热面进行吹灰;
6.7 排渣时,灰控值班人员应对灰渣量等情况进行现场监视和分析;
6.8 锅炉应尽量避免在高负荷时油煤混烧,造成燃烧器区域局部缺氧和热负荷过高;
6.9 送入炉膛的总风量不应低于设计值。为防止炉膛严重结渣,必要时宜适当增大风量;
6.10 要根据给粉负荷及时调整燃料风量,燃料风量的大小对炉膛火焰温度影响很大;
6.11 保证各辅助风小风门在应有位置,以确保燃烧器边界风有效运作,减少燃烧器周围结渣;
6.12要根据给粉负荷及时调整一次风量,保证燃烧器一次风速,避免风速过低烧损燃烧器喷口;
6.13 周期性改变负荷是控制大量结渣和掉渣的一种有效手段;
6.14 应加强燃料管理,燃料供应要符合锅炉设计煤质或接近设计煤质的主要特性(灰份、灰熔点、水份和挥发份),如果燃料与设计煤质相差较大时,应采取混配煤; 搞好入厂煤和入炉煤的取样和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并及时准确地将结果通知运行人员;
6.15 锅炉应进行有效的空气动力场测试,对二次风门进行调整,保证同层间开度一致,动作灵活;对燃烧器喷口的角度进行测量和按设计进行调整,修理喷口的变形、裂口等缺陷;避免火焰偏斜冲刷水冷壁;
6.16 应及时对锅炉燃烧进行调整,避免炉膛出口烟温过高和减少烟气热偏差,防止炉膛出口管屏结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