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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8月11日

一、编制依据

本方案依据国家有关电梯安装安全的技术文件、规范: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GB50310-2002《电梯工程质量施工验收规范》及北京地区有关的电梯安装安全的若干规定: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八分册)等编制而成。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天

本工程工序多,安装较复杂,各有关单位要相互配合,确保施工安全。

三、安装作业要求

1.一般要求

进入作业场所的要求:

a)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b)作业前,应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

c)确保安全防护、信号、和连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d)设备应定人、定岗操作。

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

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应有主有次,统一指挥;工作场所不准打闹、玩耍和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

严禁酒后进入工作岗位。

不准跨越正在运转的设备,不准横跨运转部位传递物件,不准触及运转部位;不准站在旋转部件或可能爆裂飞出的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进行操作、调整、检查设备,不准超限使用设备机具。

安装作业完毕或中途停电,应及时切断安装施工用电源开工后才准离开。

在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前,应在切断的动力开关处设置“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或采取防止电源意外接通的技术措施。非工作人员禁止摘牌合闸。一切动力开关中合闸前应细心检查、确认无人员检修时方准合闸。

一切电气、机械设备及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并保持其连通性。非工作人员不准安装、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

注意警示标志,严禁跨越危险区,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过或停留

在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遮拦和标记;应提供充足的照明以确保安全出入以及安全的工作环境,控制开关和为便携照明提供电源的插座应安装中接近工作场所出入口的地方。

应保护所有的照明设备以防止机械破坏。

所有金属移动爬梯与地面接触部位应有绝缘材料和防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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