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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紧急停运
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程序报告本单位有关部门。这些现象主要有:
(1)工作压力、介质急剧变化、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2)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缺陷;
(3)安全附件失效;
(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5)发生火灾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6)过量充装;
(7)液位失去控制;
(8)压力容器与管道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