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保证安全,氧气瓶在出厂前必须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应在气瓶的肩邪、球面部作明显的标志,除工作压力,检验压力等项外,特别需要强调指出,“下次试压日期”一项的字迹应清晰,并且要求打印在明显易见的部位,字迹不得模糊不清。氧气瓶应涂天蓝色,用黑字标明“氧气”字样。气瓶使用和保管中严禁改变气瓶的涂色和标志、以防止造成误充气。
(2)充装氧气瓶时,必须首先进行外部检查,看是否与涂色和字样一致,安全附件是否齐全良好,同时要化验鉴别瓶内气体成份、不得随意充灌。
严格控制气瓶充装压力,充装终了压力,不应超过气瓶的工作压力(20℃时不超过14.7MPa),严禁过量充装。
气体充灌时,气体流速不能过快,否则将使气瓶过热,压力剧增,造成危险。
(3)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应避免气瓶剧烈震动和冲击,尤其在严冬和低温情况下,金属材料容易发生脆裂和爆炸事故,必须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应该遵守的有关规定。
1)运输小应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碰击和滚动,禁止用起重电磁吸盘直接吊运钢瓶。气瓶运输应使用专门的抬架和手推车。
2)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瓶间使用木架或橡皮隔离,以防互相接击。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同一方向,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
3)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
4)车上严禁烟火,并应配有灭火器材。
5)易燃品、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和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乙炔瓶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或同仓储存。
6)不同介质互相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不被与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7)气瓶在运输和搬运过程中,必须将瓶颈上的保险帽和气门侧面连接头的螺帽盖盖好,并戴有瓶护圈。
8)严禁对充气实瓶进行喷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