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防爆电梯系统中的点燃源
防爆电梯系统在运行的过程中,存在可能点燃爆炸气体混合物点燃源有:a.电气火花、静电火花、电弧火花、电晕放电。如各种继电器、接触器、安全开关(限位开关、极限开关、急停开关、工作状态转换开关等)、呼梯按钮、电气接线盒、分线盒、接地、接零装置等电气系统可能引发这些火花,形成点燃源。b.高温、高热表面,尤其是夏季环境温度高,此类问题更突出。曳引机油温、电动机外壳、轴承运转处、制动器电磁铁线圈、开关门电机、熔断器、电阻器、照明灯,这些器件工作时部分机械能、电能转换为热能,形成点燃源。c.磨擦、冲击、撞击火花。电磁制动器闸瓦同制动轮的磨擦,导靴靴衬与导轨的磨擦,开门刀同地坎或电梯其它机械部件之间的磨擦;电梯的 底或冲顶发生激烈的撞击,限速器、安全钳动作时的冲击,均产生较大的能量,也能形成点燃源。考虑上述诸多点燃源因子,实际检验中应分门别类逐一检测。
4 隔爆部件
电气控制部分的各种接线盒、分线盒、工作状态转换开关、急停开关、各种限位开关、指层灯、呼梯按钮、曳引机组、控制屏均应具有隔爆功能,本质安全型电路系统中的电器部件除外。如果采用正压型防爆机房,则正压气体不能含有爆炸性物质及其它有害气体,气量、气压应符合设计要求,微压(压力)继电器应齐全完整,动作灵敏、可靠。正压型机房的门窗应采用密封性能好的双层结构,门向外开。
电缆在进防爆接线盒时,应采用隔爆密封式,即电缆的截面为圆形,且防护套表面即阻燃橡胶密封圈不应有凸凹、老化等缺陷,确保防爆功能。隔爆壳体表面应不聚集静电,无裂纹,无机械变形,其隔爆接合面间隙应符合技术要求(一般为0.1~0.2mm),隔爆接合面不能锈蚀,须有防锈措施,电镀、涂敷薄层防锈油保护(如置换型204-1型不干性防锈油)禁用油漆或黄油之类。因为隔爆接合面的锈蚀或涂敷油漆均将隔爆接合面间隙变小或阻死,很难保证隔爆性能。
接线盒、分线盒、操纵箱、控制屏、安全开关、照明灯等在拆开其隔爆壳体检验时,必须遵行先停电,后检验的原则,避免带电作业,产生电火花,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带电零件之间、带电零件与接地零件之间的电气间隙,以及导体之间沿绝缘材料表面的爬电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为:6~15mm。隔爆屏、壳体有机械电气联锁安全装置的,应动作可靠、灵敏。
5 接地、接零及防静电保护部件
在电梯主电路中,应装设单相接地时能迅速动作的接地自动切断电源装置,动作可靠。电梯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架、金属电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等非带电裸露金属部分均应分另单独接入接地干线,严禁串联后接地。电气设备的紧固件须采用不锈材料制造,或经电镀、防锈处理,应有防松装置(防松弹性垫圈、双螺母),保证电气接触良好,避免电气设备线路绝缘下降或遭破坏时,造成设备外壳带电;或静电感应使设备外壳聚集静电,因紧固件锈蚀,引起接地电阻增大,而对地放电,产生火花,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点燃源。接地部件同接地干线相连的接地线,宜用多股软线,其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的1/3,且最小截面铜线≥4m㎡,钢线≥6m㎡。防雷接地系统和电气线路中的工作零线,不能作为防爆电梯的保护接地线用。从进机房起,零线和地线路应始终分开,零线应重复接地,所有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4Ω。
6 产生高温、高热部件
应严格控制电机表面、轴承处、制动器电磁线圈、开关门电机表面、曳引机油温、熔断器、电阻器、照明灯表面温度及其需要油润滑的活动部件(如导靴靴衬同导轨)温度,设备外壳清洁无尘,保证规定的油量和油质,确保设备表面温度符合设计技术规范要求。如电机轴承温升≤95℃;曳引机油温升≤85℃,制动器电磁线圈温升≤60℃。
7 摩擦、撞击部件
机械部件动作时易产生火花部位,须采用无火花材料(如橡胶、黄铜)镶嵌。限速器的离心锤和压绳块应是铜材料制成,安全钳体槽铜块、轿厢架底下横梁铜块,层门上的机械电气联锁触头所镶嵌铜块,缓冲器表面镶嵌的橡胶材料,应固定牢靠。补偿链与对重防护栏有摩擦时,也应用橡胶材料防护,特别注意电机旋转时,部分闸瓦未完全脱离制动轮摩擦运转,产生高温,形成点燃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