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压力容器的主要安全附件要求
压力容器用的安全附件,主要有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连锁装置等。其中对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的安全要求与对锅炉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的要求基本相同。此外,根据压力容器的特点,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用压力容器应当根据设计要求装设安全泄放装置(安全阀或者爆破片装置)。压力源来自压力容器外部且得到可靠控制时,安全泄放装置可以不直接安装在压力容器上。
(2)安全阀不能可靠工作时,应当装设爆破片装置,或者采用爆破片装置与安全阀装置组合的结构。凡串联在组合结构中的爆破片在动作时不允许产生碎片。
(3)对易燃介质或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者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当在安全阀或者爆破片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直接排人大气。
(4)固定式压力容器上只安装1个安全阀时,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应大于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且安全阀的密封试验压力应当大于压力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固定式压力容器上安装多个安全阀时,其中1个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应大于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其余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可以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1.05倍。
(5)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为罐体设计压力的1.05~1.10倍,安全阀的额定排放压力不得高于罐体设计压力的1.2倍,回座压力不应低于开启压力的0.8倍。
(6)固定式压力容器上装有爆破片装置时,爆破片的设计爆破压力不得大于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且爆破片的最小设计爆破压力不应小于压力容器最高工作压力的1.05倍。
(7)压力容器最高工作压力低于压力源压力时,在通向压力容器进口的管道上必须装设减压阀。如因介质条件减压阀无法保证可靠工作时,可用调节阀代替减压阀。在减压阀或者调节阀的低压侧,必须装设安全阀和压力表。
(8)爆破片装置应当定期更换。对于超过最高设计爆破压力而未爆破的爆破片应当立即更换;在苛刻条件下使用的爆破片装置应当每年更换;一般爆破片装置应当在2~3年内更换。
三、压力管道安全对策措施
1)压力管道设计
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及其设计审批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压力管道类《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从事压力管道的设计活动。
2)压力管道的制造、安装
(1)压力管道元件(指连接或者装配成压力管道系统的组成件,包括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阻火器、密封件、紧固件和支吊架等)的制造、安装单位,应当经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许可,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具备自行安装能力的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经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后,可以自行安装本单位使用的压力管道。
(2)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过程.必须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有资格的检验员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3)压力管道使用
(1)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压力管道,保证压力管道安全使用。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压力管道技术档案,并向所在地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登记。
(2)输送可燃、易爆或者有毒介质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4)压力管道检验
在用压力管道应当进行检验;压力管道附属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应当定期校验和检修。
四、起重机械安全对策措施
起重机械作业潜在的危险性是物体打击。如果吊装的物体是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物料,若吊索吊具发生意外断裂、吊钩损坏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发生吊物坠落,除有可能直接伤人外,还会将盛装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物件包装损坏,介质流散出来,造成污染,甚至会发生火灾、爆炸、腐蚀、中毒等事故。起重设备在检查、检修过程中,存在着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危险性;汽车吊在行驶过程中存在着引发交通事故的潜在危险性。
1)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维修、改造、使用单位的基本要求
(1)起重机械生产、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2)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等的制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3)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4)起重机械制造过程和电梯、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2)起重机械使用的基本要求
(1)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2)起重机运行时,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靠打反车制动。应平稳挪动各操纵杆,吊运较重的物品更要注意平稳制动。.
(3)即使起重机上装有起升高度限制器,也要防止过卷扬,即应时刻注意吊钩滑轮纽或重物不能触及主梁或吊臂及其顶部滑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