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前应检查各部分是否完好。油压式千斤顶的安全栓有损坏,螺旋式千斤顶或齿条式千斤顶的螺纹或齿条的磨损量20%时,严禁使用。
2、应设置在平整、坚实处,并用垫木垫平。千斤顶必须与荷重面垂直,其顶部与重物的接触面间应加防滑垫层。
3、严禁超载使用,不得加长手柄或超过规定人数操作。
4、使用油压式千斤顶时,任何人不得站在安全栓的前面。
5、在顶升过程中,应随着重物的上升在重物下加设保险垫层,到达顶升高度后应及时将重物垫牢。
6、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物体时,千斤顶的总起重能力应不小于荷重的两倍。顶升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确保各千斤顶的顶升速度及受力基本一致。
7、油压式千斤顶的顶升高度不3得超过限位标志线;螺旋及齿条式千斤顶顶升高度不得超过螺杆或齿条高度的/4。
8、不得在长时间无人照料下承受荷重。
9、下降速度必须缓慢,严禁在带负荷的情况下使其突然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