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利用构筑物系结索具时,必须经过验算,能够安全承受且经批准后才能使用。同时要加垫保护层,以保证构筑物和索具不致磨损,但对下列构筑物不得使用:
(1)、输电塔及电线杆;
(2)、生产运行中的设备及管道支架;
(3)、树林;
(4)、不符合使用要求或吨位不明的地锚。
2.14吊装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共同进行全面检查,其检查内容为:
(1)、施工机索具的配置与方案是否一致;
(2)、隐蔽工程是否有自检,互检记录;
(3)、设备基础地脚螺栓的位置(指预埋螺栓)是否符合工程质量要求,与设备裙座或底座螺孔是否相符;
(4)、基础周围的土方是否回填夯实;
(5)、施工现场是否符合操作要求;
(6)、待吊装的设备是否符合吊装要求;
(7)、施工用电是否能够保证供给;
(8)、了解人员分工和指挥系统以及天气情况;
经检查后确认无误,方可下达起吊命令,施工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后,仍须再对本岗位进行检查,经检查无误时,方可待命操作,如需隔日起吊,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卫;
2.15在起吊前,应先进行试吊检查各部位受力情况,情况正常方能继续起吊;
2.16在起吊过程中,未经现场指挥人员许可,不得在起吊重物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停留和通过;
2.17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有人随同吊物升降,如特殊情况下确需随同时,应采取可的靠安全措施,并须经领导批准;
2.18吊装施工现场,应设有专区派员警戒,非本工程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指挥和操作人员均需佩戴标记,无标记者一律不得入内;
2.19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则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重物悬空过夜;
2.20一旦吊装过程中发生意外,各操作岗位应坚守岗位,严格保持现场秩序,并做好记录,以便分析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