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施工现场使用的LSG0.2-4-Q2型简易生产锅炉,必须遵守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锅炉的压力不准超过0.2MPa。
2、锅炉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做好水压试验记录。
3、锅炉及附件压力表、安全阀必须按规定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锅炉使用工地应对司炉工按规定进行管理,并进行安全交底;司炉人员应熟悉锅炉的构造、原理和相关安全知识,遵守操作规程。
5、司炉工应经常观察锅炉压力的变化,压力超过0.2MPa时,安全阀必须起作用。
6、司炉工必须坚持每天排污,每周对安全阀做手动放汽试验,注意清洁压力表,保证压力表示数清楚。
7、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⑴、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⑵、经采取给水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⑶、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达到正常水位;
⑷、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有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⑸、水位表或安全阀失效;
⑹、锅炉元件损坏;炉体出现渗水、开焊、变形等情况时;
⑺、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⑻、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8、司炉工应做好锅炉运行记录,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9、在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以及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处,应有足够的照明,锅炉房应有备用的照明设备或工具。
附:简易生产锅炉操作程序
简 易 生 产 锅 炉 操 作 程 序
一、在锅炉开火前,关闭排污阀,开启安全阀,上好扒渣孔盖和投煤孔盖上的填充闭垫,往锅炉注水,略低于正常水位。
二、点火时将炉排上铺炉渣50mm厚,放入适量的木料,用油布或点燃物引火。少量的给点一次风,待柴火旺盛后,把柴火摊平,中间加上些块煤略加一次风,往周围少量加煤,待煤火引燃后,继续往周围加煤,确保中间有明火。在这种状况下,加在底火上的煤,部分发生干馏及气化反应,产生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进一步燃烧,等柴火燃尽后形成旺盛底火,这时将底火摊平。待燃烧室有可燃气体燃烧时,快速把煤投完摊平,关闭投煤门盖,以不漏烟为宜。待投煤时根据燃烧状况适量增加一次风,煤气发生室应保持微正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