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员及吊车人员必须了解吊车各部构造、性能(包括电气设备)通晓维修、保养知识,熟悉指挥信号。
2.每次出车前,认真检查制动、喇叭、方向、灯光是否良好,检查各部机件有无损坏,不合乎要求不得使用。
3.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在驾驶和吊拉作业时,不准吸烟或与他人闲谈。
4.在吊运物体前应先将支撑腿伸出,支撑脚放平垫牢,必须保证车身平衡,否则严禁作业。
5.吊运锋锐、楞角和精密物体必须垫好,严禁吊物从人头上通过。吊物必须比周围的障碍物高O.5米以上,严禁碰触电气线路,其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输电线路电压与允许距离关系表”的要求。
6.吊车除执行说明书制定的技术规程外,并严格按照制造厂的技术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操作。
7.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磨损,吊钩是否良好。
8.在工作时,如发现机器有异常声音时,必须停车检查,严禁带故障作业。
9.起重物体,应按吊车不同角度的允许负荷吊运,严禁超负荷使用,吊车吊杆达不到的地方不能勉强或加长使用。
10.在窄路、障碍物复杂的路面上行驶时,应有人监护行人及架空障碍物,吊杆离输电线路距离不得少于规定数值。
11.起落吊杆时,不得忽快忽慢。凡在较危险处所,严禁满负荷吊运。吊车应采取固定措施。
12.在吊运物体时,必须等吊钩、绳索绑牢固和没有绞扣的现象后方可起吊。不准在陡坡上吊运物件转杆。
13.在吊较重的物件时,吊车必须与车座成纵的方向,不得与吊车成横的方向,必要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14.在没有夯实的地面作业时,支撑脚下应采取安全措施垫平、垫牢。
15.吊着工件转杆时,应首先考虑负荷情况,并查看四周围有无障碍物,回转速度不要过快,应保持工件稳定。
16.吊车工作时,底座平台上禁止站人。
17.吊车在行驶时,禁止上下车辆。
18.行车或停车时,钩头必须离地2-3公尺,起落吊杆必须鸣笛。
19.工作中有困难时,必须经过研究,经技术部门配合,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方可吊运。决不能冒险工作。
20.遇到下列情况禁止吊运。
(1)指挥信号不明和乱指挥不吊。
(2)钢丝绳不合格不吊。
(3)超负荷和重量不明不吊。
(4)埋下或凝结在地下的物体及带电设备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