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光线黑暗,视线不清不吊。
(6)斜拉不吊。
(7)吊起工作物不得行驶。
21.车辆行驶前,必须先将支撑腿支脚收复原位固定好,吊钩、吊杆停放在固定位置。
22.在矿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拐弯时速度更要放慢。
23.吊车用完后,必须将车门随时锁好。吊车严禁停放在交通要道上。
24.起重和挂钩人员,必须遵守挂钩安全技术规程。
25.吊拉物件之前,必须进行试吊,离地距离200-500mm,检查各支撑这部位,钢丝绳的情况,再下放至地面前停止检查制动是否正常。
26.配合起重协同作业时,除了严格遵守本车的技术规程外,还要听从起重人员的统一指挥。
27.起重吊车在定期检修时,吊钩部分必须同时拆卸检查有无严重磨损及变形,特别吊钩螺纹部分及圆柱的过渡弧部分,应经磁力探伤检查有无裂纹。更换新吊钩时,必须按规范选取和按规范制造,不准采用铸钢钩和焊补使用,钢丝绳的更换必须按规范选取。
28、工作人员必须首先应了解吊装物的几何尺寸、重量,选择好起吊物的重心及需要的吊具索具,第一次使用的起吊锚杆时必须先试吊。
29、使用的起吊工具的载荷必须大于起吊物重量,起吊索具、链具等安全系数必须大于起吊物重量的6.5倍。
30、起吊前必须首先检查起吊所用工具的完好情况,不合格的工具禁止使用。
31、起吊时必须有副队长统一指挥,并派专人观察安全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32、起吊设备时,禁止任何人随同设备同升降,禁止任何人在设备下面后受理索具、钢丝绳附近及吊装物下落所能波及的地方通过或逗留,并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入吊装物下面及重物可能滑落的方向,且周围不得有行人通过;操作者用力要均匀,不得死拉硬拽。
33、起吊重物时,当钩头稍微受力后摘挂钩头人员必须闪开后,方可继续起吊。
34、起吊过程中间不得停止作业离开工作现场。
35、起吊作业现场必须清理好杂物,疏通好安全退路,并且10米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员。
46、操作者且不可站在起吊物的下头,拽动拉钩用力应均匀和缓,不要用力过猛,如发现拉不动,不可猛拉更不能增加人员,应立即停止进行检查,严禁任何人站在起吊物下通过。
47、起吊重物就位后,必须放置稳固,施工人员要站在合适安全的位置在进行工作,以意外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