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矿小灶液化气的使用管理,保障其使用安全,防止爆炸、失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气罐必须由厨师使用,其他不懂使用方法的人不得使用。
二、点火使用前必须检查开关、胶管、钢瓶是否漏气,发现漏气及时处置(气瓶未关严及时拧紧气阀或更换胶管)。
三、气源管口与钢瓶周边不得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四、钢瓶与灶具之间必须保持半米以上安全距离。
五、使用操作必须“先点火,后开气”,以防发生回火爆轰。
六、使用完毕,关好角阀或供气管道阀门,再关炉具开关。
七、牢记煤气调压室、送气管网手关阀门位置;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八、存放液化石油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与电器设备。
九、使用煤气与液化石油气炉灶时,不准离人。锅、壶不得盛水太满,以防溢水灭火,产生毒气中毒。
十、运输液化石油气瓶,不得与其它物品混装,必须固定位置,以防因气瓶撞击引发爆炸与火灾。
十一、一旦着火,首先关闭角阀与阀门,然后用浸水的被褥或麻袋等覆盖,加水降温或用“二氧化碳干粉” 全地带让汽体烧尽。灭火器扑救。火源熄灭后再用水降温。如果无法关闭角阀与阀门,可将钢瓶移至室外安全地带让汽体烧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