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作业前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铃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作业中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推到其它档位,严 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8)、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下至地面,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9)、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0)、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1)、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
(12)、严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离就位地点一至二米处要缓慢下降就位。
(13)、在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4)、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15)、司机必须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16)、未设专人看守作业区时,禁止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作业后
(1)、操作完毕,吊钩升至距臂尖二至三米处,并将起重臂转至顺风方向,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2)、起重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位置,将各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
(3)、认真进行机械检查,提早发现隐患,做好保养,保持机械完好。
(4)、双班、多班作业,必须做好交接:任务要求不清不交接,机械保养不彻底不交接,机件工具丢失损坏原因不清不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