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范围
京石客运专线跨西四环路特大桥0#~16#墩。
编制目的
桩基、墩身施工过程中,吊车作业频繁,为规范作业,科学施工,保证工程安全有序的进行生产,特编制此措施。
吊车作业过程中防触电安全措施
3.1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3.2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 1以下 | 1~15 | 20~40 | 60~100 | 220 |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近距离(m) | 1.5 | 3 | 4 | 5 | 6 |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近距离(m) | 1 | 1.5 | 2 | 4 | 6 |
3.3夜间吊装时要做好场地照明,无照明死角。
3.4吊车旋转半径不得伸入最小安全距离范围内。
4.吊车作业过程中注意事项
4.1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4.2使用吊车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行吊装作业。
4.3 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4.4 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查,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4.5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4.6 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4.7 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以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8 大雨、大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4.9吊车行走道路和工作地点应坚实平整,以防沉陷发生事故。
4.10使用撬棒等工具,用力要均匀、要慢、支点要稳固,防止撬滑发生事故。
4.11构件在未经校正、焊牢或固定之前,不准松绳脱钩。
4.12起吊笨重物件时,不可中途长时间悬吊,停滞。
4.13起重吊装所用之钢丝绳,不准触及有电线路,不准和坚硬物件磨擦。
4.14遵守有关起重吊装的“十不吊”中的有关规定。
4.15吊钩的悬挂点应与被起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线上,吊钩的钢丝绳应保持垂直。落钩时应防止被起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
4.16安置吊机的地基应夯实稳定,支腿应牢固,防止吊机倾倒,吊装作业利用列车间隔时间,且设专人防护.
4.17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物件时,应在被起吊物上牢固绑扎牵引绳,防止摇摆过大。
4.18起吊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械额定荷载的95%。
4.19起吊机械在既有线施工时,应有防护员在场,确认列车通过时间,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作业,当听到防护员喇叭时立即停止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