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保障人身、设备安全,集团特制定《司炉工司炉安全卡控措施》,请各公司锅炉操作人员遵照执行。安全管理人员认真检查,纠正违章行为,保证锅炉使用安全。
1.贯彻落实集团《特种设备(锅炉)安全管理办法》、《特种设备(锅炉)安全工作程序》,执行《锅炉作业人员安全工作标准》,持证上岗,安全司炉,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加强司炉工
培训,按时参加路局举办的司炉工培训班,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3.做好交接工作。交、接清楚设备设施状态,锅炉运行情况等,认真填写锅炉运行、交接班等各项记录。司炉工当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带酒气上岗或班中饮酒。单位不能派因病不能胜任司炉的人员担任司炉作业。
4.遵守操作规程,搞好设备的维修保养,锅炉运行期间,司炉工除对压力、温度、水位须不间断地监视外,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转情况,应按规定的检查路线、项目、内容,每2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应记录。
5.司炉工应按自检自修范围,做好维护保养工作。检查各管道、阀门应无跑、冒、滴、漏现象。在进入锅筒内部和烟道内检修时,要采用可靠隔离措施,照明电压应符合规定,禁用明火照明。到锅炉内工作,外面应设监护人员,严禁在有压力和锅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发现危及安全的不良处所,应报告主管部门及时修复,严禁锅炉"带病"运行。
6.做好锅炉排污,每班至少排污一次,每次排污量通常不超过给水量的5%。排污应在代负荷时进行,应注意安全。
7.对在用锅炉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和检修,并做好相应记录。
8.锅炉房外应悬挂"锅炉重地、闲人免进"的醒目标牌,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禁止非锅炉房工作人员入内(监察、管理人员凭证件进入)。
9.整治锅炉房环境卫生,锅炉房应做到地面清洁,工具摆放整齐,防止工具、杂物拌、碰滑倒摔伤;司炉工取煤时,严禁挖、掏煤洞,防止煤堆倒塌伤人。锅炉房内禁止烘烤衣服和存放易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