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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起重机械防风、防碰撞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2月09日


5 保证工期安全措施
5.1 保证工期安全措施,特制定DBQ4000t与QTZ250的防碰撞措施
5.1.1 两台起重机作业时,各机械指挥人员要默契合作,不得在交叉范围内同时吊运,要合理安排吊运时间,使各起重机能够充分利用各自空间。
5.1.2 指挥信号必须采用对讲机,发现异常情况时,指挥、与塔机操作人员及时取得联系,两家单位的指挥人员要保持经常沟通。
5.1.3 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及操作人员要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5.1.4 起重指挥在指挥过程中,必须时刻目视起重机、吊钩与转臂过程,同时还需环顾相邻起重机的工作状态,及时发出安全信息。
5.1.5 两台起重机在交叉作业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①后机让先机:后进入交叉作业区域的起重机应避让先进入该区域作业的起重机;
②动机让静机:进行运转的起重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起重机。
③空载让重载:两台起重机同时运行时,空载起重机必须避让重载起重机;
5.1.6 QTZ250必须在起重臂杆头安装指示灯和红色旗帜。
5.1.7 DBQ4000T/M塔机吊起重物时,必须从左侧转起重臂。QTZ250塔机起吊重物时必须从右边转起重臂。如工作需要不从规定的路径行走,本吊车指挥必须通知对方吊车的指挥,特殊情况例外,一般不得改变行径路线。
5.1.8 QTZ250塔吊起重臂伸至左侧锅炉外时,DBQ4000塔机起重臂转至锅炉组合场吊物时,往后退车时最容易挂碰DBQ4000拉索,指挥人员一定要严密监视。
5.1.9 下班前,DBQ4000塔机司机必须将副臂转出交叉区范围,同时把吊钩提升到鹰嘴最高位置;QTZ250要把吊钩锁到制定位置。
5.1.10 两塔机在突遇停电时,要立即将各操作杆档位归零,并采取相应措施。
5.1.11 交叉作业时,如起重指挥人员无法协调时,应向上级部门报告,由上级部门负责协调。
5.1.12 两台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经常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1.13 如两机发生碰撞,要及时通知项目部协调解决。
6 技术经济分析
作业车辆的人员、工机具、材料、安全器具配备合理,施工前明确各施工人员职责,施工中各司其职,严禁推诿、扯皮现象。操作人员要对所操作机械熟练掌握,能够单独作业。安全员施工过程中加强巡查,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制止违章。车长熟悉现场,明确危险源点,有针对性进行安全交底。管理人员加强吊装机械操作人员、起重指挥人员的防碰撞知识教育、培训、演练工作。
7 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和质量通病的预防
7.1 质量目标
安全装置100%灵敏可靠
人员培训合格率100%
持证上岗率100%
司机操作失误率0
7.2 质量保证措施
各类吊装机械安全装置每日检查,确保各车安全限位装置灵敏可靠;起重机械操作、指挥人员防碰撞知识 培训每月一次, 每周一次;各车操作人员配备齐全,合理安排,保证休息,精力集中进行操作;加强管理。制定详细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管理,加大惩处力度,杜绝一切惯性违章行为,驾驶室内严禁进行影响操作的事情。
8 作业的安全要求和环境要求
8.1 作业的安全要求
8.1.1 安全保证措施
8.1.1.1 安全组织机构

机械主管经理:张志信 联系电话:13722081716
机械分管经理:王军 联系电话:15134936599
安全负责人:唐一平 联系电话:15647186162
DBQ4000塔吊主司机:王富平 联系电话:15147217035
QM6342龙门吊主司机:单文亮 联系电话:15047308705
检修负责人:殷文刚 联系电话:15391029227
主厂房与锅炉区域负责人:纪林玉 联系电话:18622141619
8.1.1.2 安全保证措施
⑴ 各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起重指挥人员、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⑵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培训教育不合格的人员,不熟知安全施工程序流程的不得上岗作业。
⑶ 每天做好天气情况收集及时通知在岗司机,班前交底工作中防风防碰撞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明确各车作业环境内的碰撞危险源点,做好机械防碰撞的防范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
⑷ 所有涉及此措施工作范围内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起重指挥人员必须进行吊装机械防风、防碰撞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并全部进行一次防风、防碰撞应急演练。
⑸ 做好吊装机械各安全限位装置每日开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故障立即维修,严禁带病作业。
⑹ 坚持做好大型吊装机械季、月、周、日安全检查巡查,严禁带病作业,布置地锚时要合理,吊车受力适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⑺ 保证电力供应通讯畅通值班电工应定期检查吊车路线情况,所有通讯方式(手机、对讲机、口哨)必须保持畅通,必须配备备用电池进行准备,各单位对讲机按规定频道执行使用。
⑻ 大风、大雨、沙尘等能见度低的恶劣天气禁止进行吊装作业;5级(含5级)以上禁止受风面积大的构件进行吊装作业。
⑼ 吊装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吊”“十不准”作业规定。
⑽ 起重指挥信号明确,加强车辆工作环境监护,需位于操作司机视力、听力范围之内指挥作业。
⑾ 现场设立施工协调人负责施工交叉作业布置,所有作业车辆必须服从现场负责人的施工安排。相邻吊车操作司机、起重指挥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工作,明确先后顺序,尽量避免交叉施工现象的存在。吊车近距离作业时应在事先在较好的位置设专人监护。有风但允许作业的车辆要加大安全距离保证。
⑿ 各车辆必须安装夜间航向灯,夜间作业必须保证作业照明符合要求,照明不符合要求严禁施工。
⒀ 在天气预报有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各车辆应提前做好停车准备,恶劣天气时起重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及应急小组成员必须在岗位待命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9 应急预案
9.1 应急保障
9.1.1 成立以机械专业公司经理为组长的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张志信
副组长:王军、唐一平
成员:殷文刚、单文亮、王富平、马磊
9.1.2 应急处置小组主要人员及联系电话

经理:张志信 联系电话:13722081716
副经理:王军 联系电话:15134936599
安全员:唐一平 联系电话:15647186162
检修:殷文刚 联系电话:15391029227
项目部机械管理员:刘美玉 联系电话:14794727388
9.2 应急响应
9.2.1 一般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⑴ 当事故或紧急事故发生后,第一当事人应立即向总负责人、安全责任人汇报,并立即采取应急安全措施,抢救受伤成员的同时和项目部小车班进行联系,防止事态扩大。
⑵ 现场应急成员应及时对事故进行处理,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向项目部应急组织负责人报告,确定下一步救援方案。
9.2.2 重大事故的应急响应
⑴ 当紧急事故发生后,第一当事人应立即向项目应急小组负责人汇报,并立即采取应急安全措施,抢救受伤人员的同时与项目部小车班进行联系,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⑵ 现场应急小组成员对事故按应急措施展开处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抢救受伤成员;并立即向项目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通报事故情况,取得支援。并向总部主管领导汇报事故情况。
⑶ 报警:紧急事故或事件发生时,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a 内部报警应详细准确报告:出事地点、出事种类、伤亡情况,报警人姓名;
b 外部报警应详细准确报告:出事地点、出事种类、人员伤亡情况、所属单位、联系电话、事态情况及报警人姓名、单位、地址、电话;发生火灾或重大人员伤亡时要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和救护车。
C 上报:紧急事故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或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会同项目部主管领导召开事故分析会,并形成报告。重大事故应报告公司总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9.3 应急措施
9.3.1 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人员伤害、机械设备损坏。
9.3.2 人员伤害的应急措施
⑴ 施工人员要利用好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尤其是安全帽、安全带的及时正确的使用。
⑵ 人员可能造成的伤害有:颅脑损伤、胸部创伤、骨折、胸腔内部损伤等。
⑶ 当发生人员伤害事件时,应注意保护摔伤及骨折部位,避免因不正确的抬运造成二次伤害,并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请求支援,拨打急救电话“120”或直接送往医院救治,送往医院途中不要乱动伤者头部,应将伤者的头部略微抬高,防止呕吐物吸入肺中。
9.3.3 机械设备损坏的应急措施
发生机械设备损坏的严重情况时,首先现场负责人员必须保护好现场,对周围人员及设备进行疏导,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造成事故扩大。
10 附录
附录1 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表及控制措施
附录2 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表及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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