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技术>> 特种设备>>正文

吊车安全使用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1月15日

        6.9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6.10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6.11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6.12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6.13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6.14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6.15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 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6.16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
        7、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
        7.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7.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7.3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7.4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8 《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8.1吊装重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8.2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叫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批。对本制度3.4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写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8.3《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运指挥。吊运指挥机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8.4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8.5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
       
       
       
       
        装作业在各行各业的生产施工中都较为常见,汽车吊车作业是其中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的一项,以下就汽车吊装作业中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和技术措施进行分析和总结。
        1.操作人员应了解吊车的机械操纵和维护方法;要有吊车电器设备的常识,要熟悉钢索和钩子的好坏和悬挂的角度,并要有一定时间的实际操作经验。
        2.开车前应检查所用的钢绳,挂钩及其它工具,如有不合乎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不论大小挂钩,不准吊挂人员。
        3.使用前要检查行车上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检查完好后方可合上总闸,并发出确切信号。
        4.起吊时应将吊车无载挂钩进行几次试动。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中心领导,未修好以前,不得进行工作。修好以后,应进行试吊后才能使用。
        5. 吊车在行驶时,禁止上下车辆;在窄路、障碍物复杂的路面上行驶时,应有人监护行人及架空障碍物,吊杆离输电线路距离不得少于规定数值。在厂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拐弯时速度更要放慢。
        6.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在驾驶和吊拉作业时,不准吸烟或与他人闲谈。
        7.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磨损,吊钩是否良好。在工作时,如发现机器有异常声音时,必须停车检查,严禁带故障作业。
        8.行车运行时,安全注意事项:
        (1)挂钩应垂直安置在吊起的载物上,禁止斜吊;(2)对捆缚不牢固或重心不正的载荷,禁止吊运,必须捆牢固后,再准起吊;(3)不准吊起超过额定负荷的重量。如不知道载荷量时,必须弄明白后,再起吊;(4)禁止用起重钩、挂钩斜拉或人用手托着工件吊运;(5)物件尚在地面时,不得行车,以免吊起后,摇晃伤人;(6)禁止用吊车的挂钩,拉埋在地下的物品。严禁用麻绳、线绳、三角皮带吊运任何物品;(7)在吊运时,行车操作人员只能听取某一个固定人员的信号和指挥;(8)行车在开进尾端和挡板时,应提前放开开关;(9)工作时如发现行车或其它设备损坏时,应将载荷放下来,并告诉负责人,如不能放下载荷时,应将载荷可能掉下来的地方,用标志标明。
        9.行车运行停车后安全注意事项:
        (1)吊车用完后,必须将车门随时锁好,冬季将水放净。吊车严禁停放在交通要道上;(2)不要将载荷留在悬挂的位置上,行车的挂钩应到半腰间。
        10.遇到下列情况应禁止吊运。
        (1)指挥信号不明和乱指挥不吊;(2)钢丝绳不合格不吊;(3)超负荷和重量不明不吊;(4)埋下或凝结在地下的物体及带电设备不吊;(5)光线黑暗,视线不清不吊;(6)斜拉不吊;(7)吊起工作物不得行驶;(8)遇到大雪、大雾、暴雨和6级风以上天气时,禁止作业,如遇紧急抢修抢救情况,必须经审批。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